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世界上最帅总裁(史上最帅总裁)
你最爱的霸总是谁,盘点那些女孩心目中最帅霸道总裁的电视剧都有哪些?
中国优秀的霸道总裁偶像剧确实不多,不计算2001年自《流星花园》后,兴起的台湾偶像剧,2010年后如果要推荐中国霸道总裁电视剧,大概只能推荐这几部。
2014年的《杉杉来了》,2016年的《预见王沥川》,再到2019年的《奈何boss要娶我》等。
2001年到2010年时间的霸道总裁偶像剧,因为当时台湾偶像剧处在巅峰期,经典的霸道总裁剧着实不少,像什么《命中注定我爱你》《王子变青蛙》等等。
这里,只写写2010年过后的霸道总裁电视剧。
第1部:2014年的《杉杉来了》
《杉杉来了》是由张翰和赵丽颖主演的都市偶像剧。
说句实话,这部剧能拍好有点得益于韩国团队。因为在2010年左右,因为中国台湾偶像剧衰落,内地偶像剧非但没有发展起来,而且正是大量学习借鉴台湾偶像剧的历史。
当时内地拍偶像剧,以湖南卫视为主,但拍出的偶像剧尽是《一起来看流星雨》《千山暮雪》《不一样的美男子》这些比较雷的偶像剧。
哪里比较雷呢,光是现代都市剧最基本的服化道,所谓的制作水平。与同时代的成熟的韩国偶像剧相比,真的非常的雷,而韩国偶像剧达到亚洲数一数二的级别。
这部《杉杉来了》改编自顾漫的原著《杉杉来吃》,在电视剧化的过程当中。
因为有韩国团队的加入,所以服化道方面,制作水平特别精良,显得非常高端大气上档次。再次就是故事剧情的优秀改编。
虽然最后留下“承包鱼塘”的梗,但整体是部在当时非常难得的优秀都市偶像剧。
第2部:2016年的《遇见王沥川》
这部电视剧对于国产霸道总裁剧,甚至是国产都市言情剧,到底有多经典,相信看过的人都非常清楚。
说句实话,《遇见王沥川》这部剧,光看故事剧情简介,实际非常的老套。
男主角是高大上的高富帅,后来成为霸道总裁。女主角是自卑的丑小鸭,两人阴差阳错在一起,然后又得了绝症,是否感觉很像曾经韩剧的套路。
但就是这样看着老套的故事剧情,两位演员表现实在太优秀了。
演员把角色演绎得入木三分,非常的传神,并且将故事剧情演得真挚而又动人,让无数观众沉浸在这个故事里,几度泪下。
可以这么说,当初因为中国卫视购买电视剧看重流量等原因,让《遇见王沥川》压了两年不提,播出后也没有多少宣传。
如果平台和媒体大肆宣传,《遇见王沥川》成为韩剧《蓝色生死恋》般的中国经典爱情,对国外传播都是可以的,实在可惜了。
第3部:2019年的《奈何boss要娶我》
其实时间跳了不少,中国霸道总裁剧还有不少,像什么《何以笙箫默》《总裁在上我在下》再到《狐狸的夏天》一类。
伯光觉得这些电视剧都各有优劣,但不如最新播出的《奈何boss要娶我》的魔性有趣,非常的有看点。
《奈何boss要娶我》也是一部像《遇见王沥川》,一看故事剧情,人设都非常老套。但电视剧却充满趣点和看点,让人欲罢不能的霸道总裁电视剧。
这种体验就跟当初的《太子妃升职记》有些类似,明明投资不高,演员也不知名,但演技非常棒。
故事剧情有很多槽点,但结合在一起偏偏又全是趣点,十分轻松搞笑,真的非常适合压力大的观众减压观看。
更多关于《奈何boss要娶我》和中国霸道总裁电视剧的总是,欢迎大家关注和讨论!
最近电视剧里有哪些超级帅的霸道总裁形象?
《杉杉来了》中的张翰,“承包体”的鼻祖。我要让所有人知道,这个鱼塘被你承包了。小职员薛杉杉和大BOSS封腾也很符合大家的幻想剧情,封滕冷静、缜密、甚至有点老古板,遇上满脑子四次元思想的小糊涂薛杉杉,腹黑、爱欺负人的本性渐渐外露,“冰山”融化特别好看~~对外冷酷,对内体贴~
《浪花一朵朵》虽然不是真霸道总裁,但是也有很多这个元素,而且看这个满屏的肌肉,超爱,这个剧最大的卖点!刚刚看有点尴尬,然后就被甜到掉牙,塞了一嘴狗粮。一见钟情然后相互扶持。
何以琛,《何以笙箫默》可以说真的是青少年时期的回忆啊,遥记得自己窝在床上,沉浸在《何以笙箫默》的小说里,一个晚上就看完了。何以琛超帅,高大挺拔,眼神冷漠,自信沉着。七年是他停不下的等待,却已经给了她另一种命运。如果世界上曾经有那个人出现过,其他人都会变成将就,我不愿意将就。人人都想要一个何以琛!
详细介绍一下威尔特张伯伦
英文名: Wilt Chamberlain
中文译名:威尔特·张伯伦
性别:男
国籍:美国
出生日期: 1936年8月21日
身高: 2.16米 / 7尺1寸
体重: 113公斤 / 251磅
场上位置:中锋
场上编号:13
选秀:1959年第1轮第3位
学校::Kansas(堪萨斯大学)
曾效力球队:
费城勇士队
费城76人队
洛杉矶湖人队
高中时期
如果你翻出Chamberlain高中时的照片,你会发现那时的他已经是一个苗条,灵活的6尺11寸巨人。高中三年,Chamberlain率领母校从1952~53赛季起连续打出19胜2负,19胜0负和18胜1负的变态胜率,为了充分发挥Chamberlain的篮下优势,他的教练甚至要求队员专门练出罚球不进的绝招,以便Chamberlain抓下进攻篮板制造更多的得分。在那个清涩的时期里,Chamberlain留下了2206分的队史最高纪录和100分,74分,71分的单场得分数据。一年级时他的场均得分就达到了44.5分,而在那场得到90分的比赛中,有60分来自于下半场的12分钟内。
费城当地报纸为Wilt起了一个流传至今的外号,“高跷”。Chamberlain对此极为厌恶,就像他讨厌另一个“歌利亚”的外号一样。他唯一表示宽容的两个外号是“Dippy”和“Dipper”,包括后来衍生出的“Big Dipper”。
大学时期
1955年,早已震惊全美的Chamberlain宣布将为堪萨斯大学篮球队效力。不过由于当时NCAA规定大一新生不得直接参加校队,Chamberlain不得不暂时委身于一年级菜鸟队的麾下。不久后,刚刚赢得该季分区冠军的堪萨斯校队照例和一年级的小弟弟们进行一场切磋,结果他们全部折倒于Chamberlain怒吼之下。以下是后来Chamberlain自己对《费城每日新闻》的描述:“我们整场都在用鞭子抽打他们,81:71,我得了40分还是42分,大约30个篮板,15个盖帽。我就是要让那群目中无人的家伙看看,到底我有没有资格进入校队。”
接下来Chamberlain自然顺理成章地在学长中间抢到了位置,1956年12月3号他迎来了自己的NCAA处子秀,当即就以52分打破校史纪录,率领母校97:69凌辱对手西北大学,并且一发不可收拾,过关斩将地闯入了NCAA总冠军赛,尽管最终历经三个加时,以1分之差惜败于强大的北卡,但鹤立鸡群的Chamberlain依然问鼎了该季的MOP(最突出球员奖)。
第二年Chamberlain顺利入选了全区和全美第一阵容,他甚至在全美田径比赛中也展示了自己超常的运动能力,以6尺6的成绩刷新了俯身式跳高纪录。1958年5月,感觉大学篮球已毫无挑战性的Chamberlain决定加入NBA,但由于联盟的相关规定被迫滞留一年。百无聊赖之下,1958~59赛季Chamberlain以当时尚属天文数字的5万美金签约著名的哈林篮球队,进行巡回演出。
职业生涯初期
勇士
1955年,NBA通过了新的选秀条例“territorial”,允许球队以放弃一个首轮选秀权的代价,得到一名本地的大学球员。费城勇士队的老板Eddie Gottlieb得知消息后大喜过望,他向联盟百般游说,说Chamberlain是土生土长的费城人,高中便是费城群众喜闻乐见的篮球选手,而他就读的堪萨斯又无一支NBA球队,因此希望联盟能破例允许费城运用“territorial”条款签下Chamberlain。联盟碍不下这位开国元勋的面子,同意请求,这是NBA历史上唯一一次把高中和出生地作为“territorial”的考虑根据。
费尽周折之后,1959-60赛季,Chamberlain终于穿上了职业球员的比赛服,整个篮球圈也在期待着一个新的君主驾临NBA。Chamberlain没有令他们失望,首场比赛对阵纽约尼克斯就砍下43分和28个篮板。这是一个完美而充满传奇色彩的新秀赛季,Chamberlain凭借场均37.6分,27个篮板的辉煌数据单,不可思议地包揽了最佳新秀,全明星MVP和常规赛MVP三项大奖,并入选最佳阵容。后来的数十年中,也只有68-69赛季的Wes Unseld重现过包揽最佳新秀和常规赛MVP的神迹。
1960年的季后赛,年轻的费城勇士早早遭遇了强盛的波士顿凯尔特人。Bill Russell和Wilt Chamberlain这对一生的宿敌开始进入彼此的生活,随后的十几年中,他俩在季后赛里碰对八次,共同演绎了篮球史上——甚至是职业运动史上——最为波澜壮阔的巨人对决。遗憾的是,从头到尾,Chamberlain只有一次是真正地击倒了Russell。正像他们这一回的交锋,整个系列赛Chamberlain的得分超出Russell81分之多,可波士顿还是4:2赢走了胜利。
事实上,在Wilt Chamberlain肆虐的新秀赛季,乃至其后的若干赛季中,他的对手始终没有找到一种可以钳制他的有效方法。凯尔特人的全明星前锋,后来成为教练和播音员的Tom Heinsohn事后承认,波士顿是全联盟首个提出依靠团队防守来限制Chamberlain的球会。“我们尽力寻求他的弱点”,1991年,Heinsohn向《费城每日新闻》透露,“试着让他站上罚球线,用犯规抵消他的威力。今天我时常听到人们讨论hard foul的问题,我要说,当时我们对他采取的犯规,有一半都是hard foul。”
尽管拥有无比强悍的体魄,但Chamberlain从来就不是一个举止粗暴的,容易冲动的球员,他懂得怎样控制自己的力量和情绪,也不会轻易陷入没有必要的争执。一个令人惊讶的数据正可以说明这个问题:在其长达14年的职业生涯和超过1200场的职业比赛中,Chamberlain从来没有被罚出场。甚至有人因此认为他作风缺乏侵略性。“我的朋友经常对我说,嘿,哥们,你应该试着把Bill Russell扔到篮筐里面去”,Chamberlain回忆道,“他们总是认为我太温柔,从来不对那些不知好歹的侵犯者一点颜色看。”
一度有传言说,自视甚高的Chamberlain在新秀赛季不敌Russell后,自尊受挫,甚至准备退役。这当然是无聊的谣言,Chamberlain不是喜欢退缩的懦夫,他忍耐着内心的屈辱,并认真琢磨战胜对手的方法。例如增强肌肉和力量训练,以便应付越来越多的,不怀好意的身体接触,肘击和推挤——这些就是Tom Heinsohn所说的hard foul。
1960~61赛季,Chamberlain重复了新秀年的勇猛,场均贡献38.4分和27.2个篮板。再下一年,这份本已十分恐怖的成绩单更是迎来了大跃进,一举攀升到50.4分的高度,这也让他成为唯一一个单赛季得分超过4000的NBA球员。
1962年3月2日,Chamberlain又创造了一个注定将永久尘封的纪录。他在和纽约尼克斯的得分大战中得到了整整100分!帮助费城以168:147获得胜利。而据可靠消息称,此前整晚Chamberlain都未归队,而是尽情享受夜生活去也。最不可思议的是,Chamberlain一贯垃圾的罚球竟然也有32罚28中的魔幻命中率,要知道,那个赛季他在罚球线上的收获只有可怜的50.6%。
整场比赛他63投36中,事后他在《HOOP》杂志上大发感慨:“上帝,这简直不可思议。我从未想过自己会在一场比赛中投那么多次篮!”那场球的最后,费城其他球员近乎疯狂地给Wilt喂球,并最终将纽约人钉在了历史的耻辱柱上。
职业生涯中期
76人队
1962年,Chamberlain随队搬迁到了旧金山,他在62~63和63~64赛季里都轻易赢取了得分王。与此相对的,1964年,勇士队辛苦杀进总决赛,却1:4被凯尔特人打得落花流水。勇士逐渐对Chamberlain失去了耐心,终于在1965年的全明星赛结束两天后,Wilt被交换回了老家,加盟费城76人队,也就是以前的雪城民族队,作为筹码,76人付出了Connie Dierking,Lee Shaffer,Paul Neumann和15万美元的代价。一番惊天动地后,费城组建了一个极有潜力的强大阵容:中锋Wilt Chamberlain,后场Hal Greer和Larry Costello,锋线则由Chet Walker和Luke Jackson担杠。
Chamberlain入队时,76人只是一支50%胜率的平庸之师,然而一年后他们便夺下了联盟最高的55胜25负。可恨的是,波士顿又一次在东部决赛中拒绝了他们继续前进的请求。不甘落寞的76人随即请来了天才前锋Billy Cunningham,阵容齐整,实力均衡,他们在前49场比赛中发疯般地赢下了45场,最终留下NBA空前的68胜13负纪录。季后赛他们先是扫平辛辛那提,顺利地在东部决赛中与冤家凯尔特人会师。卧薪尝胆多年后,Chamberlain终于等到了复仇的机会,76人秋风扫落叶地4:1荡平波士顿,终结了后者的九连冠美梦。总决赛对手是老东家勇士,Chamberlain没留丝毫情面,4:2,76人问鼎总冠军!
自从那个地震般的1961-62赛季后,Chamberlain的得分每年都在下降。直到1968年,才由前一季的24.1分些微地涨到24.3分。在其职业生涯的头七年,Chamberlain霸占了全部得分王头衔,场均得分高达39.4分,20年后Michael Jordan才以一个同样的七星连珠追平了纪录。而在其后的七年中,Chamberlain的得分却急速降到了20.7分。
是什么力量让Chamberlain减少了得分?年龄的老化?或者防守的增强?Chamberlain本人不这么想。“回过头看,我后七年的得分和前七年相比简直可以无视,那是我刻意为之,原因是教练叫我减少得分,把精力投入到篮板和防守上面去。我很庆幸我听从了教练的建议。”
这个过程并不十分顺利。很早以前就有教练提出让Chamberlain适当减少得分,以便球队赢得更多比赛。纵观其14年的职业生涯,尽管个人荣誉惊天地泣鬼神,毕竟只有2枚总冠军戒指。1966-67赛季,76人主帅Alex Hannum明确要求Chamberlain增加传球,减少出手,并在防守端表现出更强烈的侵略性。Chamberlain服从了命令,结果他虽然只得到24.1分,职业生涯第一次无缘得分王,却也在命中率(68.3%)和篮板(24.2)榜上完成独霸,并以7.8个助攻列助攻榜第三位。
Chamberlain认真地实践着自己的新角色。67~68赛季,他职业生涯第7次——也是最后一次——入选最佳阵容,并第4次——同样也是最后一次——当选MVP。该年东部决赛,波士顿四年内第三次击败费城,所有人都感到了厌倦,很快,联盟迎来了大交易,洛杉矶湖人付出了Jerry Chambers,Archie Clark和Darrall Imhoff,他们得到的是,Wilt Chamberlain。
职业生涯晚期
洛杉矶湖人队
Chamberlain在天使之城洛杉矶度过了职业生涯的最后5年,其中湖人4次闯入总决赛。最值得青史留名的自然是伟大的1971-72赛季,Chamberlain仅仅得到14.8分,但他对于球队整体的贡献却达到了另外一个层次:季末Chamberlain以19.2个篮板当选篮板王,进入最佳防守阵容,顺便一提,时年他已35岁。Chamberlain真正尝到了团队合作的甜头,他把自己放在和后卫Jerry West,Gail Goodrich,前锋Happy Hairston,Jim McMillian同等的位置上去,湖人在无比团结和顺畅的运转中打出了至今令后人望峰息心的33连胜,并缔造了69胜13负的超完美战绩,直到Michael Jordan和芝加哥公牛的72胜10负出台前,这一直是NBA的最高胜率。最终湖人顺利进入总决赛,4:1解决尼克斯,Chamberlain也戴上了第二枚总冠军戒指。
72~73赛季后,伟大的Wilt Chamberlain正式退役。像许多职业球员那样,Chamberlain退役后也当了一年的教练,对象是ABA的圣迭戈征服者队。圣迭戈人希望Chamberlain能像Russell那样出任球员兼教练,Chamberlain本人表示同意,但联盟的条款规定又一次扫了他的兴。1984年,Chamberlain出演好莱坞电影《野蛮人柯南》。在那之后,排球,网球,马拉松,水球,都是Chamberlain消磨时光的好伙伴。精力无穷而又不甘寂寞的Wilt甚至差点和世界重量级拳王阿里过招,可惜不了了之。有关他的新闻一直很多,退役很多年后,Wilt好像一直活在镁光灯的中心。直到Chamberlain50大寿时,还有NBA球队希望请他出山,作为替补中锋每场出战15-20分钟。他还出版了好几本书,如饥似渴地研究学术,并且如愿以偿地拿到了学士学位。
外界评价
他是篮球运动史上最强悍的统治者,其在进攻端展现出的能量震古烁今。如果要开具一份有史以来最伟大篮球运动员的名单,相信绝大多数的球迷都会把Wilt Chamberlain的名字放在最顶端——至少无限接近这个位置。
Chamberlain对于其篮球臣民的主宰性之大,在整个职业体育圈内都几乎称得上绝无仅有。你可以采取双人包夹,三人包夹,甚至无耻的犯规战术,总之当你采取了一切你认为可以阻挡Chamberlain前进步伐的伎俩之后,通常会绝望的发现,这个怪物仍然能够随心所欲地拿分,或者摘取篮板。
所以,当Oscar Robertson被《费城每日新闻》的记者问到,究竟Chamberlain是不是史上最佳球员时,“大O”会甩出这么一句话:“历史纪录不会说谎。”
是的,历史纪录,这是Wilt Chamberlain最值得大书特书的传世之宝。他是唯一一个单赛季斩获4000分的NBA球员,他保持着联盟单场得分纪录(100分),连续进球纪录(18个)和单场篮板纪录(55个),而在这份骇人听闻的履历表中最骇人听闻的,还是他在1961~62赛季创造的场均50.4分的火星人数据——如果你对得分不太感冒,那么Wilt同年场均48.5分钟的上场时间,或许能够满足你的胃口。
到退役时,Chamberlain的职业生涯总得分是空前的31419分,不过这个纪录后来被Kareem Abdul-Jabbar,Karl Malone和Michael Jordan所打破。尽管如此,Wilt的23924个篮板球依然傲视天下。除此之外,他还有过连续7年蝉联得分王,14个赛季中有11年折桂篮板王的伟业。为了证明自己不是一个自私的球员,Chamberlain甚至还在1967~68赛季小过了一把联盟总助攻王的瘾。
当然最枯燥也是最恐怖的还是他的得分数据:118场得分50+;连续14场得分40+;连续65场得分30+;连续126场得分20+;新秀赛季场均37.6分;72.7%的单赛季最高命中率……值得一提的是,这些数字不仅全部是NBA史上最高,而且和身后第二名的差距更是远得有几光年。鉴于以上全部原因,Wilt Chamberlain的名字注定会在所有NBA的数据(尤其是得分)纪录表上频繁出现——频繁得让人想吐。
为了削弱其过分强大的统治优势,联盟不得不针对Wilt Chamberlain制定和修改多条规则,包括扩大三秒区,引入进攻干扰球的概念,以及罚球时的一些严格判定等等(修改规则前Chamberlain经常在罚球时直接起跳灌篮)。
已经够了,NBA史上再没有第二个人能缔造如此多的奇迹,并对这项运动产生如此巨大而直接的影响力及制约力。很难想象如果得到今天这样现代化和系统化的训练,饮食,装备等,Chamberlain会进化成怎样一个天外来客。事实上,Wilt已经比同时代的任何对位者都要高大和强壮得多,他在高中和大学时便是全美知名的多种运动天才,拥有7尺1寸和“注册”275磅的完美身材——Chamberlain职业生涯中后期的实际体重超过300磅。
有关Chamberlain的天生神力,《费城每日新闻》记述过一件有趣的史实:西雅图超音速队的球员Tom Meschery曾向Chamberlain下过单挑帖,后者哈哈应允。战斗开始,Meschery持球进攻,连做四个假动作后出手投篮,被Chamberlain盖掉。Meschery忿忿不服,重新拿球,重新假动作,重新被盖,生命不止,循环不息。终于Meschery恼羞成怒,开始绕着Chamberlain不停地转圈,指望迷惑对手。Chamberlain兴味索然,伸出蒲扇也似的大手,罩住身高6尺6寸的Meschery的脑袋,略一使劲,可怜的西雅图球员便像陀螺一般旋转起来,越转越远。转到第三个圈时,Chamberlain金口忽开:“收。”Meschery这才停了下来。
Chamberlain的神力还有许多传说。Rod Thorn,当过NBA球员,教练,GM和行政主管,曾饶有兴趣地回忆过一场Chamberlain参与过的群架,他说那时两群壮汉缠成一团,厮杀正紧,只见Wilt两眼冒血,气势汹汹地杀来,随手在人堆里“捡”起一个就扔,好像那个倒霉蛋的身体是羽毛做的一样。事后清点尸体,那个有幸被Wilt“捡”起来的家伙身高6尺8寸,体重220磅。
Chamberlain的力量使他成为那个年代里极少数可以封盖大力灌篮的怪物之一,1968年的一场比赛,对手纽约阵中身高6尺11寸,体重245磅的中锋Walt Bellamy是联盟有名的巨兽,曾想在Chamberlain头上来一记泰山压顶,结局惨不忍睹,用一个现场观众在《费城每日新闻》上回忆的话来说:“Wilt在篮筐顶点结结实实地把球盖了下来,一巴掌扇出了场外。还有,他差不多顺便把Bellamy也扇出了场外。”
永载史册
1978年,Chamberlain第一时间入选了Naismith篮球名人堂。1996年,入选50大巨星。1999年10月12日,63岁的Wilt Chamberlain因心力衰竭,于家中病逝。他在篮球世界里的地位和荣耀,正如其外号“Big Dipper”所显示的那样,永远是天际里最耀眼,最辉煌的星星。而他留下的无数传奇历史,也会经由后人传述,崇敬,一代一代,永无止境地流传下去。
威尔特·张伯伦(Wilton Norman Chamberlain,1936年8月21日~1999年10月12日),身高七呎一寸,体重二百七十五磅,担任中锋,在1959至1973年先后为费城勇士(现金州勇士)、费城76人及洛杉矶湖人效力。
NBA时期
在张伯伦正式成为职业球员之前,联盟曾发生一段小插曲。当时联盟有一项「地域」选秀规条,让联盟中的球队在遴选球员时,可以直接选走该球队所在地的大学球员,代价则是放弃第一轮选秀权。1959年,当时的费城勇士队老板以张伯伦从小就于费城成长,以及成名于费城的高中篮球队,加上肯萨斯并无NBA球队,因此提出以「地域指名」选走张伯伦。这亦使张伯伦成为NBA历史上第一位被球队以「地域指名」选走的球员。
张伯伦的篮球生涯,几乎可与NBA史上纪录划上等号。他甫出道便以37.6分的平均得分拿下新秀年的得分王荣衔,并随后连续七次成为得分王,十一次篮板王、一次助攻王及两次总冠军。生涯平均可取得30.1分、22.9篮板及4.4次助攻。其中在61-62年球季,他出赛八十场,共攻下4029分,平均每场有50.4分,同时在该季对纽约尼克的赛事中,他得到100分,成为NBA史上单场最高得分纪录保持者。他的篮球天赋惊人,当时全NBA仅有比尔•拉塞尔可以与之相比。
张伯伦对篮球运动的影响力可谓极之深远。由于他在场上的攻守能力太过强大,联盟不得不为他设下限制,包括扩大球场的禁区范围、设下进攻篮上干扰、罚球规则的改变等等。
张伯伦与拉塞尔
除了得分以外,张伯伦在职业生涯中最为人津津乐道的,就是与宿敌拉塞尔的对决。两人曾八次在季后赛对碰,然而张伯伦只曾取得一次胜利。不过,以数据而言,则是张伯伦取得优势。
成就/荣誉
NBA成就
2次NBA总冠军:1967,1972年
4次NBA最有价值球员:1960,1966,1967,1968年
1次NBA总决赛最有价值球员:1972年
NBA全明星球员:1960年
NBA最佳新秀:1960年
10次NBA最佳阵容:
NBA第一阵容:1960,1961,1962,1964,1966,1967,1968年
NBA第二阵容:1963,1965,1972年
2次NBA最佳防守阵容:
NBA防守第一阵容:1972年,1973年
NBA名人堂:1978年
NBA50大巨星:1996年
NBA生涯纪录
NBA历史上总得分排行榜第四(31419分)
NBA历史上总篮板排行榜第一(23924个)
NBA历史上单场得分第一(1962年,100分)
NBA历史上单季平均得分第一(1962年,50.4分)
NBA历史上单季总得分第一(1962年,4029分)
NBA历史上单场篮板第一(55个)
NBA历史上单季平均出场时间第一(1962年,48.5分钟)
118场50分或以上的比赛
连续7场50分或以上的比赛
连续14场40分或以上的比赛
连续65场30分或以上的比赛
连续126场20分或以上的比赛
NBA历史上新秀平均得分第一(1960年,37.6分)
NBA历史上单季得分命中率第一(72.7%)
NBA史上唯一一位单场三个20: 1968.02.02 22分25篮板22助攻
独得100分
1962年,张伯伦住在纽约。据知情者回忆,比赛当天,张伯伦是下午从曼哈顿坐火车到费城,然后又搭乘勇士队的巴士到达赫尔希体育馆(另一个版本是说他在比赛前天还和女友约会,然后开着他的白色卡迪拉克驱车170英里到达Hershey)。在比赛前,他跟另外几个人玩了一阵子电子游戏。当时,游戏机上的历史最高得分是1800分,尼克斯老板里赫曼就此还跟张伯伦打赌说他刷不掉这个纪录。结果素来自负的老张斗志昂扬,一通狂打。最终,当他走出电玩室迈向更衣室时,游戏机上的最高纪录赫然写着2100分。事后,有人开玩笑说,正是里赫曼的激将法,让自己的球队沦为这一传奇的尴尬陪衬。
1962年的NBA还处于困境之中,比赛经常都不是在球队所处的城市进行,赫尔希体育馆位于距费城约100英里的赫尔希镇,地理位置相当偏僻,共 7200个座位,票房惨淡。是役,只有4124位(另一版本为4162位)观众到场观战。没有纽约的记者去报道这场比赛,因为他们要关注棒球的春季训练。另外这场比赛本身也没有什么意义,当时勇士已经不可能追上凯尔特人,而尼克斯已经失去了季后赛希望。唯一的悬念是张伯伦能拿下多少分,因为他当时的目标是成为第一个单季拿下4000分的球员!
比赛开始了。第一节,张伯伦拿下23分。第二节,张伯伦再添18分。但即便如此,在中场休息时,人们也并未预感到这场比赛将神奇到无可救药的地步。因为在当时,半场41分的成绩,对张伯伦来说还算不得如何神奇。在新秀赛季,张伯伦就曾两次砍下58分,三个多月以前,他还曾在与湖人队的比赛(经历三个加时赛)中狂掠78分。而在这场比赛之前的三场比赛,张伯伦的得分记录分别为67、65、61分。
真正的恐怖从第三节开始,人们看不出张伯伦有丝毫疲劳的迹象,彻底疯狂起来。尼克斯派出三人盯防张伯伦,并不断用“砍张战术”,但换来的只是张伯伦变本加厉地发作。第三节比赛结束时,张伯伦已经得到69分。第四节比赛开始后,张伯伦顺利斩落5分,打破了48分常规时间的得分纪录73分,然后又打破了他原先经过三个加时取得的得分纪录78分。这时球馆内开始躁动,在现场解说员的煽动下,所有球迷都开始为张伯伦的得分计数。“74!76!……82! 84!……90!……”——张伯伦每次投篮入筐,球迷都会齐声高喊张伯伦的即时得分,声音响彻球馆。
在最后几分钟,尼克斯的球员不想被钉上耻辱柱,开始想办法扼制张的得分,他们甚至会对勇士队其他球员犯规以阻止他们传球给张伯伦。然而即使这样也没效,当现场球迷喊出“98”时,距离比赛结束也恰巧还有98秒,勇士进攻时队友将球传给身处内线的张伯伦,张伯伦出手投篮,球弹筐而出,他迅速跃起抢下前场篮板球补投,仍旧不中,但队友拉肯比尔再次抓下篮板球,然后迅即将球分给鲁克里克,此时,距离比赛结束还有不到一分钟,全场球迷起立呐喊,球馆爆棚。张伯伦跻身篮下,鲁克里克冷静地将球传入,张伯伦得球后,霸王硬上弓,径直起身扣篮——100分!就在皮球被扣进篮筐的刹那,球场“暴乱”开始了,亢奋的球迷涌进球场,比赛被迫中止。一个14岁的当地的小男孩跑进场与张伯伦握手,然后带着比赛用球跑了。由于当时没有电视转播,就在比赛中断时,记分员波拉克火速抄起电话,激动不已地向媒体宣布:“100分!张伯伦得到100分!”在十几分钟的骚乱之后,比赛走过场似的完成了最后46秒,最终,勇士队以 169:147获胜。张伯伦全场比赛投篮63投36中,罚球32罚28中。赛后,张伯伦对此的解释只是:“终于得了100分,老天,现在我总算不必像傻子一样在场上跑来跑去了。”
美中不足的是这场比赛球场的篮框!Hershey gym的篮框比正常的软得多。在别的球场投出的球碰到篮框可能会弹开的球在这里很容易滑进去,这也是张伯伦在罚球线能取得32罚28中的一个原因。勇士队该场比赛的命中率是55%。“那篮框就象下水道,什么东西都能进去!”当时是张伯伦的队友,后来成为教练和经理的Al Attles说。
张伯伦一生留下了数不清的得分纪录,在NBA单场个人得分纪录榜上,前四项均为张伯伦创造,分别是1962年3月2日的100分,1961年12 月8日的78分、1962年1月13日的73分以及1962年11月16日的73分。而在整个职业生涯中,张伯伦单场砍下50分以上的比赛有118场。
这就是张伯伦,他总是努力去证明他能把每件事情做得更好。当他还是坎萨斯的二年级生时,在一场比赛前的练习中,他基本上都是在半场远处投篮而且命中不少。他不会在比赛中这样做,但他就是想证明他能做到。他在哈林篮球队甚至打过一年后卫——就只是想证明他能做而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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求帅总裁假扮男友参加聚会,却被拆穿,结局怎么样?
1
我叫林立夏,名字的由来很简单,我妈说因为生我的那天是立夏,便给了这么个名字。
我人生的前四分之一就和名字一样简单,出身平凡工薪家庭,高考复习拿出了吃奶的劲头,终于勉强考上了一所211大学,谈不上前程似锦,但也算是顺风顺水,大学时期我遇到了宋佳明,比我大三岁的学长,我大一的时候他大四,百团大战上我被他表演的魔术给吸引,成功被他骗到了葡萄酒协会当会员,宋佳明是酒协的会长。那时我没见过什么世面,误以为他学识渊博,后来宋佳明成功考取了本校的研究生。
众所周知,研究生的课程比本科还要水,他便一边上课,一边在学校开始倒卖葡萄酒,宋佳明的学习成绩不怎么样,可做生意的能力却可见一斑,没多久学校周边的小饭馆葡萄酒供应就被他垄断了,宋佳明见有商机可乘,索性在旁边租了个小房子当工作室,招了一个学弟一个学妹,红红火火地做起生意来。
俗话说,一人得道,鸡犬升天,话粗理不粗,作为宋佳明的小女朋友,我自然是享受到了不少恩惠,宋佳明自己节衣缩食,却给我买名牌包名牌衣服,而且牌子越来越大,最初不过是千元包,到了大四那年,别的姑娘还在背百元小包上班,我却已经提着过万的包去公司面试。
再后来,上了两天班,宋佳明心疼我来回地铁太辛苦,试用期工资连一个包都买不起,索性找关系托朋友安排我进了一家小公司,工资也不高,但宋佳明总是摆出一副大哥的架势说要养我。
我乐呵呵地接受了,毕业后不久我们便结了婚,他主外,我主内,日子和美。那时的我以为自己是这个世界上最幸福的女人。
婚后生活并不如我想象中的那般,尤其是宋佳明把我们的房子换成郊区的别墅之后,他把婆婆接了过来。本也没什么,公公去世得早,婆婆一个人自然孤单可怜,做儿女的来照顾也是情有可原。再说别墅这么大,两个人住也未免空旷。
却没有料到,从答应和宋佳明一起去接婆婆来住的那一刻起,我和宋佳明的关系已经开始走向下坡路。
我和宋佳明都是上班族,家务常找钟点工,婆婆从前在纺织厂做女工,来了两天,便闲不住手,把家中里外整理得焕然一新,我开始还觉得挺好,少了请钟点工的钱,却没想到,噩梦在后面,婆婆虽然开始给我们煮饭洗衣打扫家务,却也对我挑三拣四起来,一开始还好言好语,让我做一点家务,我便趁着周六把衣服都洗了,饭都煮了,她又开始嫌衣服不干净,饭不好吃,通通重新做了一遍。
后来她竟然直接说我像个娇气的小公主,好吃懒做,既不会煮饭也不会打扫家务,赚的钱也太少,要不是她儿子有出息,我大概要喝西北风。
我忍了几个月,终于和宋佳明摊牌,要他评理,宋佳明想也没想,就让我多让着婆婆。
我没想到宋佳明是个妈宝男,气得肝疼。宋佳明见我生气,换了个话题,开始跟我谈论商业上的事,征求我的意见,可我从小到大都被护着,怎会懂里面的门门道道,兜兜转转,我又把话题扯回了家庭。他索性选择蒙头睡觉,不理睬我,就这样,我们之间相处的时间越来越少,矛盾和分歧却越来大。
我意识到不能这样下去,某天晚上,我锁上房门,趁着宋佳明在洗澡,悄咪咪地换上了性感的护士装,准备给他一个惊喜,低头时却正好瞥见了他手机屏幕上闪现的一条微信,“亲爱的”三个字触痛了我的神经。我更没有想到的是,给他发微信的女人是当初同他一起创业的学妹。还来过家里吃饭,一口一个嫂子叫得亲热。呵,日久生情。我信了。
那一刻,我如身处寒冬,双手颤抖,不知道该做什么。
宋佳明从浴室里走出来,见我拿着手机呆楞的模样,很快了然于心,他夺走手机,扔在沙发上,然后抱紧我,不由分说就开始吻我的脖子,细细密密的吻如雨点一样落下来,我反身迎合上去,原本高涨的兴致却早已消失殆尽。我的爱一瞬间消失,原本该有的翻云覆雨也成了枯燥无味的机械运动。
我背对着宋佳明,默默哭了一晚。
第二天,我肿着眼睛去找了律师,要求和宋佳明离婚,下午立马办理了离职。宋佳明妄图解释,说他之所以会出轨,是因为我和婆婆之间的争吵令他没有喘息的空间和余地,他也是个需要放松的男人。
我没有说话。宋佳明便开始责备我一身的公主病,不够温柔体贴,不够孝顺,让他夹着尾巴做人。
宋佳明最后急了,说我疯了,说哪个男人不出轨,他说离了他我根本活不下去,吃亏的是我,我肯定会后悔。
我冷笑着对他说:“没试过怎么知道。”
2
人走茶凉。
原来宋佳明早已做好打算,个人财产与公司财产做了明确分离,就连我们住的别墅也是在他母亲名下,我所分得的财产比想象中少太多,全款买了一套小居室之后所剩无几。转念一想,这些确实都是他一人奋斗得来,和我并无太大干系。离都离了,撕破脸皮就不必了。好聚好散才是重要。
到底是折腾了一阵,但都过去了。当务之急是找到一份解决温饱又前景良好的工作。
这是个弱肉强食的年代,鸡肋一般的工作经验派不上任何用场,面试了十几家公司之后,依然无所收获,在罗森便利店吃汉堡做午餐的时候,我接到了一通电话,是个保险推销员,我本来想挂掉电话,可这个推销员甜美的声音吸引了我,我听她说了半分钟,就在她问我是否打算购买保险的时候,我脑子抽风似的,问了她一句:“你们公司还招人吗?”
就这样,我去当了一名保险推销员,从零做起,几乎是一夜长大。
我不敢懈怠,拿出比高考时还要努力的劲头,虽然保险公司不坐班,但我每天都在家里研究怎么去提高销售额,早上做计划,白天出去拉业务,晚上复盘,吃饭都是麦当劳、肯德基随便解决,狼吞虎咽,争分夺秒。
好在现在不同以往,人们的风险意识比以前强太多,加上从前也积攒了一点点人脉,也有一些朋友支持,碰到的经理也是个出色的狠角。这行本就是做口碑,不管客户大小,一传十,十传百,我都真诚相待,渐渐地,我的事业开始有所起色,经理也开始放手让我做集团业务。
进公司的第二年,我便开始独立带团队,肩上的责任更重了些,我不敢懈怠,拼了命地努力。但中国到底是人情社会,既然做这行,免不得要与人应酬,这次我和客户在一家名叫“枕海小筑”的饭店吃饭。
说是饭店,其实是个靠海的民宿,楼下吃饭,二楼则当作民宿对外营业。
这客户是个剽悍的东北女人,喜欢喝酒,对着我就是一顿猛灌,简直拿五粮液当白开水。我强忍着招架她,终于换来一句“明日签约”,等送她出了门,我回去付款,却再也受不住了,直接瘫倒在吧台旁。
过了大概一个世纪,我感觉到有人在推我,耳边传来一句充满磁性的男声,“小姐,我们要打烊了。”
酒精麻痹了我的意识,好不容易睁开双眼,明明晃晃间,看到眼前一张方方正正的脸。是个男人,缠着白色的厨师服,似乎很年轻。
哦,他是这家店的厨师。
我撑着吧台站起来,手指着这个人,我站不稳,整个人几乎是扑在了他身上,“你谁啊?你长得好像我前夫哦。”
他双手撑着我的肩膀,皱着眉,“你再说我下次就在你饭里下毒。”
我大概真的是醉了,竟然冲他花痴似的嘿嘿笑着。
半梦半醒间,我感觉有人将我整个人架了起来,拖着我向前走,又过了一会,我感觉到有人把柔软的毛毯搭在了我的身上。
我蜷缩在毛毯里,失去了意识。
神经放松,我只想成为一只猫,酣睡一场。
3
我在海潮的拍打声中醒来,已是日上三竿,酒精的作用太猛烈,脑子里传来一阵剧痛。
白色柔软的床,宽敞明亮的屋子,高大半开的落地窗,半透明的纱帘,微风吹起,传来腥稠的海味。
“竟然是海景房,风景真好。”我不由得感慨一句。
“怎么样,还不错吧。”
耳边传来一句。
等等,我掀开被子,没想到被子下竟然还有一个人?
这人是谁?我们昨晚发生了什么?我怎么什么都不记得了?
我瞪着这个男人,脑海里一连串冒出很多疑问,我看着这个男人方方正正的一张脸,在脑海中仔细搜索回忆……昨晚,客户,付钱,厨师……终于串起来。
见我皱眉,他赶紧撇清关系,“我对死尸没兴趣,我是见你昨晚醉得不行,才把你拖到二楼,给你开了最好的海景房,我怕你出事,才不嫌弃你脏,跟你睡了一张床。”
低头又见我们两人身上都衣衫完整,除了有点臭味没有其他,这才勉强相信了他的话,于是便起身去洗漱,却分明听到身后传来一句,“一晚1080,待会记得在前台支付。”
我:“……”
谁让他给我乱订房的?一个破民宿收1080一晚?得,喝酒误事,认栽。想想还是气,我抄起身边的一个靠枕冲他狠狠地砸过去。
我悻悻地洗了个澡,这才清醒些,换好衣服出浴室,那个男人已经走了。正准备下楼去付房费,房门又开了,还是那个男人,手中拿着托盘,上面摆着牛奶,火腿,吐司。牛奶是热的,面包上则用番茄酱画了一个笑脸。心情终于好点。
“喏,早午餐。”
我饿极了,抓起面包就狂啃。细嚼慢咽早就不适合我,我还得去找昨晚的客户签协议。他只拿了一份面包,我这才仔细打量他,和我年纪相仿,剪着平头,一米七五左右的个子,谈不上帅气,但是气质里有种不言自说的从容和淡定,看来是个阅历丰富的厨子。
还好牛奶是纸盒装,可以随身带走。吃完面包,抹了抹嘴,准备下去付钱。
临走前,他却问我:“喂,你叫什么名字?”
“林立夏,树林的林,二十四节气的立夏,”我拿起桌上的小番茄,塞进嘴里,忽而又回眸一笑,问他,“对了,你叫什么?”
“我叫金斌,金子的金,文武斌。”他微笑着对我说,斑驳阳光照在他的脸上,说不出的好看。
金斌。
我默默在嘴中重复一遍,却没料到这个男人会从此掺和进我的生活。
4
再去“枕海小筑”时,已经是三周之后,这两周真是忙得够呛,成功签约之后,那位剽悍豪爽的女客户自来熟地认了我当“妹妹”,又给我推介了两个企业的大单,带着整个团队的人连轴转三周,全部合同签订好的那一刻,我给他们所有人都放了三天假。
出办公室的时候,霞光映满天际,我打了一辆车,竟然鬼使神差地对着司机师傅报出要去枕海小筑。
我要了一壶水果茶,坐在靠海的位置,随手拿起身后书柜上的旧杂志,一边翻着看,一边看日落。窗户开始,咸咸的海风吹进来。
落日余晖,缱绻温柔,太阳落山的那一刻,我的一切感官仿佛都失灵了。
天空黑下去,小筑里的灯却亮起来,就像是上天施加的魔法一般,星星点点,温暖明亮。金斌也在此刻走进来,他这天没有穿厨师服,而是穿着白衬衫和牛仔裤,再简单不过的装束,看起来就像是个青涩的大学生。我们四目相对,他微笑着走过来,坐在我的对面,盯着我,左瞧瞧右看看。
我摸了摸自己的脸,“我怎么了?”
“那天没注意看,原来你长了不少皱纹。”
“你吓死我。”我举手想要打他,他却嘻嘻一笑,避开了。
他低头见我的桌上除了一壶水果茶便空空如也,对我说道:“给你做点我的拿手绝活吃。”
没想到,他说的拿手绝活,却是一碗再普通不过的红烧牛肉面。
我忍俊不禁,然而到了饭点,加上一天没怎么吃,却也饿了,饿虎扑食地吃起来,吃着吃着,我竟觉得有家的味道。
小厨子金斌拿起我旁边的财经周刊看起来,看那认真的神情不像是装的,而是真的在看,没想到这小厨子还是有几把刷子的。
我三两下扒拉完牛肉面,吃了个底朝天,顿觉神清气爽,之前加班熬夜的倦怠感全无,果真美食治愈一切。
我夸金斌一句,“呦,小厨子,你的水平还挺不错。”
他不置可否,收起书,昂起头,“小厨子怎么了?小厨子也是一门手艺。”
“是是是。”大概是平时说太多话,这时候我反而懒得再同他争执。
金斌给我倒了一杯水果茶,忽然对我说:“喂,我问你个问题。”
我慢悠悠地喝了一杯,对他道:“说。”
金斌把脸凑过来,双手捏住自己的两边脸颊,眨巴着大眼睛,“你前夫真的和我一样帅吗?”
我一口水果茶喷在了他的脸上。
金斌立马石化了。
为表抱歉,那天晚上我等他下班后,请他在外面撸串。
金斌还挺勤奋,是整个饭店最后一个走的,他站在门口跟每个离开的人打招呼,看起来他在这家饭店的人缘还不错,大家都认识他。
我们在路边随便找了家烧烤摊,喝了几口啤酒,我们开始聊起来,我这才发现小厨子金斌懂得的真多,不仅懂面相懂星座,对金融保险也颇为了解。光是英国的保险制度史,他就能讲一个小时,我学了不少。
我已经许久没有这样轻松,从前我是个多么简单的人啊,可我却总觉得自己有很多忧愁,上学的时候我忧虑的是要考个好成绩,结婚之后是每天烧什么饭菜给前夫吃,什么时候去健身、旅游,我理所当然地享受着父母和前夫给我创造的一切,不知感激,直到这一切开始分崩离析……
念及往事,心中难免有些凄楚,加上海边风大,我身上只搭着一件薄薄的西装外套,海风往脖子里钻。
我环抱着自己,一件外套已经搭上来了。没想到这厨子不仅人缘好,博学,还贴心。我心里顿时暖暖的。
吃完烧烤,我们开始在海边散步,一只寄居蟹突然夹住了我的脚,我轻叫了一声,整个人忽然失去重心。
金斌赶紧揽住我的腰,我被他拥入怀中,独属于男性的温暖将我牢牢包裹住。
只能怪那晚的夜色太美丽,不然金斌这个小厨子的形象怎么在我眼里突然高大起来。
5
从此以后我常常去“枕海小筑”,甚至约人谈事的时候也常常约在哪里,说来奇怪,金斌自然是长得不算帅,可他的身上却像是有一种神奇的魔力,不自觉地吸引着我,让我忍不住想要靠近。
但金斌并不总在小筑里,他不在的时候我难免会有些失落,但也不好问什么,毕竟不能做得太像司马昭之心。
收到大学同学婚礼邀请函的时候,我正陪着老熟人陈总在“枕海小筑”吃饭,金斌在餐厅给人上菜,我皱起眉头,难道他换岗了?转念一想,这家饭店不大,今天客人又多,一个人几个岗位轮换倒也正常。
不过今天的的金斌有点不一样,他穿着一身黑色的长衫,整个人看起来落拓笔挺,果然是人靠衣装。
金斌见我们的酸梅汁没了,过来添加,他冲我微笑,“林总,今天的菜还满意吗?”
其实我忙着和客户聊天,后来又收到邀请函,一时间心绪混乱,都没怎么吃,给了他一个极不走心的答复,“满意。”
金斌刚走,陈总拽住我,指了指金斌的背影,“林经理,这人是谁呀?”
“哦,这家店的厨子。”我漫不经心地答道,心里却还想着婚礼邀请函的事情,一个人去难免尴尬。
陈总哇哦一声,“竟然还有这么帅的厨子呢。”
帅?我怎么没看出来。
送走陈总,我灵机一动,重新走回枕海小筑,找到正坐在餐桌旁休息的金斌,拉着他的手,“喂,要不然,你伪装一下我男朋友呗。”
金斌看着我,噗嗤笑开,“我的出场费可有点贵。”
我大气地从钱包里掏出五百块人民币,塞进他的手里,“小样,不用找了。”
金斌看着手里的钱,笑得合不拢嘴。
也是,一个饭店的小厨子一晚上哪能挣到五百块?我看着他,心里打起了小九九。
6
为方便联系,我和金斌互加了微信,顺便偷窥了他的朋友圈,金斌还真是一个钢铁直男类型的厨师,朋友圈里全都是关于美食的视频、照片和文章。不得不承认有些看起来很美味。
其中有一篇是他自己写的,原来他十五岁那年,就想有一家自己的饭店,后来,一直为这件事努力着。我在心里开始勉强将他定性为一个颇有志向的厨子。
婚礼的时候,我想打扮得高调些,前一天我带着金斌去商场买了一套贵死人的西装。西装给他的时候,我好生嘱咐,“千万别摘吊牌啊,婚礼结束了还要退回来的。”
金斌望着我,忍着笑。
我瞪他一眼,“你别嘲笑我,虽然我现在比你有钱,但你没听过吗,越有钱越抠门,钱都要花在刀刃上,这种冤枉钱咱不花,乖。”
我踮起脚尖,摸摸他的头,耐心地教育他。金斌“哦”了一声,他说知道商场旁边有家十年老店很好吃,要请我吃。我去了才知道不过是一个阿婆开的小吃店。不过那炸黄金年糕还真是美味。我一连吃了三根。
之所以要雇佣金斌,是因为这个同学是宋佳明的铁哥们,他一定会去参加。万一宋佳明带着女伴,而我没有,面子上过不去。
然而到了现场,情况却恰好相反,宋佳明孑然一身,就是胖了一点,其他倒是没什么变化。听说和我离婚之后,宋佳明成了圈内炙手可热的单身王老五,女朋友换得勤快,到现在没个定数。
路过宋佳明身边时,我故意咳嗽一声,装模作样地拉着金斌,昂起头,“金老板,这边请。”
吃饭时宋佳明故意和我们坐在了一桌,还故意坐在我身边。
酒过三巡,宋佳明隔着我,微笑着,向金斌发问,“金老板,是做什么业务的?”
自然不能说是开饭店的,宋佳明做葡萄酒生意,也混迹餐饮圈,本市不大,自然一查就查出来了。
我害怕金斌露馅,赶紧护住他,狐疑地问宋佳明,“对我男朋友这么关心干嘛?”
宋佳明凑到我的耳边,压低了声音说道,“我是关心你,怕你被人骗,我们好歹曾经夫妻一场,情分仍在,我看,这人是你哪里雇来的吧,不过这套西装,我都看不出来是仿版。”
我:“……”
宋佳明拍拍胸脯,“这种小狼狗玩玩就行了,找男人还是要找我这样的。”
还没来得及吐血,上次吃饭的陈总也碰巧参加了这次婚宴,她过来打招呼,“哎,立夏你来了,哟,这位不是枕海小筑的厨师吗?恭喜呀,这么快就在一起了。”
宋佳明端着红酒站起来,走到金斌旁边,他意味深长地回头看我,“原来,是个小厨师呀……”
“他可不是小厨师,人家是大总裁”陈总接下来的话让现场禁了声。
“什么?”(小说名:《非典型总裁》,作者:刘蓝之。来自:每天读点故事,看更多精彩内容)
13位自带“总裁”气质的男星,分寸感拿捏到位,稳重贵气还不油腻
偶像剧的风靡,衍生出了一条“霸道总裁”的产业链。
但是气质这个东西是由内向外散发的,有人西装革履,有人衣衫褴褛,有人却西装褴褛,穿上龙袍也不像太子。即使台词各种渲染他B格很高,但他就是没有高富帅内味儿。
而有的演员则用力过猛,演个总裁挤眉弄眼,贵气和霸气观众没有get到,倒是隔着屏幕都感受到了油花子,比如杨烁演《欢乐颂》、《时间都知道》、《归还世界给你》连跪三把,口碑崩了一地,人送外号“人间油物”。
怎么说呢,真正让观众舒服的霸道总裁,应该是帅而不自知的,他不一定要五官多么惊为天人,但一定有让观众信服他就是精英人物的魅力。
纵观演艺圈那么多塑造过霸总人设的演员,真正让人觉得有贵气的,大概也就这么十位。
[耶]排名不分先后[耶]
一、王策(47岁)
说到王策的名字,很多观众可能并不熟悉,他这几年是偶像剧里的爸爸专业户,且是那种动辄身价上亿的有钱老爸。
比如刚收官不久的《三生有幸遇上你》里,他饰演黄景瑜的爸爸,霸道总裁,还谈了一场“父女恋”;比如《程序员那么可爱》里他饰演邢昭林的爸爸,身价不菲,却是个老婆奴。
最近几年他的出镜率非常高,光是2021年他参演的影视剧就高达15部之多。
很多人奇怪他怎么突然就冒出来了,其实,他的艺龄已经很长了,而且早年也有过一些出圈的角色,只不过名气一直不上不下。
他出生于1974年,14岁被选进四川省体校练习击剑,后来进入省队,参加过第七届全运会。22岁退役后曾赴马来西亚做过马来西亚国家击剑队的教练,后来因为出演潘虹前夫米家山执导的《山城玫瑰》而进了 娱乐 圈。
他做演员有着得天独厚的条件,1米86的大个子,多年的 体育 生涯练就了健美的体形,长得也非常帅气。
早年是反派专业户,像《基因之战》里的陆砂,《丑女无敌》里李安茜的哥哥李安瑞等。
从《咱们结婚吧》里的海归金融精英李葵开始,他就开始向霸道总裁方向发展了,之后不是总裁就是总监,大老板,后来年纪上来了转型演爸爸也都是财力雄厚的阔爸爸。
他属于越老越有型的类型,年过四十身材保持得一如当初,穿上西装身形笔直挺阔,韵味十足。年龄于他而言,是岁月的馈赠,甚至连花白的胡子都带着成熟男人独特的魅力。
二、王耀庆(47岁)
王耀庆跟王策是同龄人,但是他们的市场定位完全不一样,王策已进入“爹圈”,王耀庆还在主角圈。海归、白手起家的老总、潇洒多金的钻石王老五、含金汤匙的富二代等等,都是他的拿手角色。最近《完美伴侣》正在热播,他又一次饰演霸气又能干的投行精英。
很多人说,王耀庆演不了穷人,他一出场就意味着全剧最有钱的男人出现了。
诚然,从他2011把工作重心转向内地出演《失恋33天》开始,身价没个几十亿的角色他基本不接。难得的是,他常年演同一类型的角色却没有模式化,也没有引起观众的反感。
相反,他的观众缘正逐年提升。《下一站是幸福》播出之后,他“舅舅”的名号打响了,现在走到哪里都有人叫他“舅舅”。
他的长相并非传统意义上的帅哥,性格带点与商务精英完全不相符的逗比。但各种款式的西装好像为他量身定做的一样,不管是纯色的还是条纹的,不管是黑色还是蓝色的,在他身上都能既高端大气,又成熟稳重。
当他往那里一站就有霸总的味道时,其实不用演就已经赢了几分。而他的演技在同龄演员中也算出类拔萃,虽然他是台籍同胞却没有什么口音,台词功底可见一斑。
三、明道(41岁)
若说到霸总专业户,就不得不提到其鼻祖级的人物明道。
2005年《王子变青蛙》播出后大爆,后来在内地也风靡一时,明道饰演的单均昊迷倒万千少女,至今还被人津津乐道,尤其是去年该剧被内地翻拍后。
你能想象时隔16年,服化道更加优质了,翻拍版却被老版全方位吊打的感觉吗?
明道的霸总,霸气之中带着儒雅,他塑造的单均昊无论是失忆前还是失忆后都是教养满满,心中存有善良,脑袋里装有智慧。
反观现在很多偶像剧中的霸道总裁,一个个面瘫君们虽然西装革履却仪态歪七扭八,人设还是各种蛮横无理。理论上他们是霸道总裁 ,但事实上他们好像整天都没有啥事干,光盯着女主角找机会见缝插针,想的都是那点情情爱爱的事情。
当然,明道的成功除了人设加持,他本身的外型也有优势,180+的身高,身材健硕,外形阳光,笑起来有大男孩的单纯,严肃起来有大老板的魄力。
他的颜值在 娱乐 圈算不上顶级,但他有从内到外散发出来的自信。当他一身黑色西装+黑皮鞋,梳着油光水滑的大背头出场,气场足够强大,镇得住场子。
不过,他后来早早就“金盆洗手”了,没有一条霸总路走到黑。
四、钟汉良(47岁)
钟汉良是古装剧发家的,早年他从TVB出道,后来赴台发展发过专辑。真正被内地观众熟悉的是后来《四大名捕会京师》、《逆水寒》、《康熙秘史》等古装剧。因为顾惜朝一角,他跻身“天涯四美”,成了无数观众心中的古装王子。
而他的霸道总裁也是一绝,《最美的时光》里的陆励成让人魂牵梦绕,《何以笙箫默》里的何以琛让人欲罢不能。
他的霸总不只是局限于现代剧中,古偶霸总、民国军阀霸总均有涉猎,且反响不俗,像《来不及说我来你》里的慕容四少至今仍是很多人的心头好,年近五十搭档小十几岁的谭松韵演古偶《锦心似玉》好评也很多。
既有霸气的一面,又能温文尔雅。
最近他与李小冉二搭的《今生有你》正在热播,在剧中他饰演一个外科医生,他的老父亲病重,他要回去接手公司又绕不开霸道总裁梗。
据说他为这部剧瘦身十多斤,配上深情的人设,套在白大褂里的他有几分惹人心疼;穿上西装打上领带,套上呢子大衣,瞬间又变成了一个精气神十足的小伙子。
五、张晨光(65岁)
既然上面提到了《今生有你》,就不得不聊聊在里面饰演聂东远的张晨光。
聂东远是一个公司的总裁,专横、控制欲强,他的独裁让儿子与心爱的女人错过了好多年。后来为了儿子,他愿意放下身段给她道歉,试着接受她。
这个角色其实并不讨喜,但是张晨光的演技把这个老父亲角色刻画得有血有肉,让人恨他的同时,又被他的感动到。
张晨光的演技这些年大家通过《奋斗》、《都挺好》、《欢乐颂2》等剧感受到了,观众也从其中发现一个规律,那便是但凡他饰演的角色非富即贵,一般他出现了就代表着最有钱的人出现了。
有网友灵魂发问:若是他跟王耀庆同演一部剧,到底谁会更富有一些?
当然,由于年龄受限,张晨光现在一般都是演霸道总裁的爹。不是有一个庞大的商业帝王需要交给儿子打理,就是有上亿的资产需要儿子继承。
有意思的是,戏外的张晨光却是一个非常节俭的人。在一档综艺节目中,倪萍等人发现他冰箱里有一块鳕鱼,一追问发现已经冻了五年。当他们要给他扔掉时,他坚持要煎了自己吃。
另外,他的牙膏、肥皂、拖鞋等也都是从酒店带回家的。他不舍得为自己花钱,但为家人却非常慷慨。
六、谭凯(49岁)
半路出家却以演技出圈的谭凯,令人刮目相看。去年《扫黑风暴》播出,剧中演技派扎堆,最让人惊喜的却是饰演董耀的谭凯。连专业能力备受认可的孙红雷跟他对戏,都会一不小心成为他的背景板。
很多人说在《扫黑风暴》中他的表演已臻化境,比较遗憾的是他的名气似乎一直不大。
在需要拼演技的剧里他可以用实力说话,而演个霸道总裁什么的也同样有模有样。
他的身材非常好,180+的大个子,脱衣一身腱子肉,穿衣显瘦,一身得体西装加身瞬间就能开启高富帅模式,现代剧,民国剧,古装剧都毫无压力。令人印象深刻的有《何以笙箫默》里的应晖,《我的真朋友》里的穆云平等等。
他塑造的霸道总裁与别人是有区别的,除了身份尊贵和地位显赫之外,他还自带了一份与众不同的男人味,满脸的络腮胡子,魁梧伟岸的身材,就像是一尊行走的荷尔蒙。
“叔圈”各种款式的叔都有,走他这种超man路线的其实并不多,不知道为何他离爆红总是差了一口气。
七、张翰(37岁)
“塘主”张翰在霸总界也拥有一席之地,虽然他的风评褒贬不一。
他出道第一部作品《一起来看流星雨》就是饰演一个富二代,自大,爱面子,霸道加孩子气,妥妥一个执拗的霸道总裁。
虽然现在回看简直可以说是他的黑 历史 ,但当时他让不少姑娘迷得五迷三道的,甚至连某爽都深陷其中无法自拔。
这次打底让张翰的高帅富形象有了初步雏形,接下来他在这条路上越走越远,越走越得心应手。像《杉杉来了》里的封腾,直接出了一个“承包鱼塘”的梗;
《温暖的弦》里占南弦跟封腾一样,靠自己的本领打天下,成为精英极客;
《如若巴黎不快乐》里,他同样是首屈一指的商界精英,外表高冷,内心的温润柔软只留给女主角。
如果不是那几年他点儿背遇上了“限韩令”,他还有《夏梦狂诗曲》等多部作品也是霸道总裁人设。
中途张翰也曾试过转型,但绕来绕去还是舒适区最靠谱,光是2021年他就播出了《海洋之城》、《若你安好便是晴天》等多部偶像剧。演了十多年的偶像剧,他在霸总这一块实属独占鳌头了。
除了演技时而在线时而不在线有时候会受观众吐槽,他的身高、衣品都撑得起来这样的人设。
八、刘恺威(47岁)
2011年《千山暮雪》播出,最先出圈的是减肥反弹的颖儿,她壮硕的身材成了网友们争相调侃的对象。
但不可否认的是,该剧除了颖儿的身材多少有些伟岸,其他方面其实算得上优质,尤其是刘恺威饰演的莫绍谦。
该剧改编自匪我思存的小说,众所周知,她的小说最大的看点就是虐。别的总裁说“霸道”只是一种调侃,莫绍谦的霸道是真的霸道,他与女主中间隔着一段父辈的仇恨,他对她是又爱又恨,各种纠缠不清。
刘恺威把这个角色拿捏得很好,剧中很多霸王硬上弓的戏份,他演得完全不油腻不猥琐,反而将“斯文败类”的魔性发挥到了极致。连他邪魅狂狷地抽烟,你都会觉得:哇,他怎么那么迷人。
在演莫绍谦之前,大多数人对刘恺威的印象是那些哭嘤嘤的民国剧里的愣头青,而在此之后,他在《盛夏晚晴天》、《妻子的秘密》、《两生花》等多部剧中锁死霸道总裁,大多都是又帅又有精英感。
但莫绍谦是他自己都难以超越的一个高度,人设张力十足,他的演技也很精彩,最重要的是他真的很适合戴眼镜演败类。
九、戴向宇(37岁)
很多人以为戴向宇是新加坡演员,其实他是浙江绍兴人。年少刚出 社会 他就因为身材好外形佳被星探发掘做了模特。2007年他参加了“加油好男儿”后被新加坡某经纪公司签约开启了演员生涯。
2008年《小娘惹》大爆,饰演山本洋介的他开始被观众熟知。2020年《小娘惹》翻拍,他再次饰演该角,令人意外的是十二年过去了他依旧是当年的模样。
模特出身的戴向宇身材高大威猛,脸部保养给力,他跟他的老婆陈紫涵常常被网友调侃像是吃了防腐剂。
在演霸道总裁这一块,他有着先天优势,在《闪亮茗天》、《白衣校花与大长腿2》、《戴流苏耳环的少女》等剧中,他饰演的霸总都是集颜值、霸气、优雅于一体,让人印象非常深刻。
十、朱泳腾(45岁)
朱泳腾原名叫朱磊,毕业于上戏,与陆毅、鲍蕾、罗海琼等是同班同学。
毕业两年后他凭借《格格要出嫁》里的顺治一角走进 娱乐 圈,之后他演过皇帝、大侠、医生、军统、商人等各式各样的角色。
他的形象高大英俊,演技也有目共睹。
在《谈判官》、《理智派生活》、《安家》中他饰演的老板形象备受认可,温文尔雅,不疾不徐,有干大事的气质。
虽然他的人气跟老同学陆毅比起来一直不算很高,但他的业务能力其实非常能打,而且他很自律,人到中年身材保持得很好,演霸总毫不违和。反而以偶像剧发家的陆毅这几年频繁被吐槽挺个大肚腩与小姑娘谈情说爱不忍直视。
十一、王阳(43岁)
王阳属于年纪越大魅力越突出的男人,早在十几年前他就演过不少男主角,离爆红却缺了一口气。
这两年他凭借《庆余年》、《叛逆者》、《你是我的城池营垒》开始翻红,尤其是《叛逆者》里又拽又帅的陈默群一角圈粉无数,很多网友喊话他去拍个100集的霸道总裁剧。
最近在《今生有你》中他真的演了一个霸道总裁,盛方庭,帅气多金,有能力且腹黑,人设非常带感。观众明明知道这个男人好无情,但又会情不自禁被他蛊惑。
在新一轮进入“叔圈”的男明星中,王阳的身材管理让人佩服,他脸上虽然有褶子,但是每一个纹都长得很识趣,会让人觉得那是岁月和内涵的沉淀。
可能时间对很多人来说是杀猪刀,对他来说却是雕刻刀。
十二、靳东(45岁)
2015年《伪装者》爆红,靳东成为最大赢家,一夜之间他跻身叔圈“顶流”之列。
其后的几年,他在《欢乐颂》、《我的前半生》、《恋爱先生》、《精英律师》等剧中饰演的清一色的高精尖成功人士。也正因为角色同质化严重,被不少观众诟病已经审美疲劳。
但有一说一,他的霸道总裁形象还是过关的,至少初见是惊艳的。
个子够高,大长腿,西装革履,人设高大全,精英感一下子就上来了。
他的五官很大,年轻时候瘦骨嶙峋的显得面部比较崎岖,人到中年脸上有了些肉肉颜值反增。气质变得更加成熟,有了一种稳重感,男人味顿显。
加上他既有纯爷们儿的刚烈,也有一些风花雪月的小矫情,反差萌还挺带感的。
十三、立威廉(45岁)
内地很多明星是到了中年后才有“总裁”味道的,而立威廉是20多岁就有了。
他是新加坡人,多国混血儿,因参加模特大赛获得冠军而入行。
180+的身高,优越的身材比例,让他出道第一部作品《天国的嫁衣》就演了霸道总裁,而且一炮而红。
之后的许多年里,他是高帅富专业户,像《绿光森林》、《放羊的星星》等剧,每一次人设都是英俊多金,冷峻不凡,要么是白手起家的企业家,要么是财阀集团的富二代。
同时他的演绎又赋予了这个角色几分儒雅和绅士的味道,让角色不仅有魄力还有涵养,仿佛头顶有光环笼罩。
但也可能正是因为他的气质适合“钻石王老五”角色,后来他转型不太成功,台偶没落后他也没再有什么出圈的角色了。
以上13位男星,除了自身长得有总裁气质,身材也非常好,演霸总游刃有余。现在很多小鲜肉帅是够帅,但总感觉少了点厚重感。
你心中还有哪些演霸总出彩的男演员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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