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艾滋女事件(女艾滋患者)

bj0012024-02-20奇闻异事0

艾滋女事件的经过

2009年10月12日,互联网上惊现一名自称为闫德利的河北女子,该女子自称遭到继父强奸后进城务工,为求生记进入酒吧从事卖淫工作,2009年检查已经患有艾滋,但仍然继续从事卖淫试图报复社会。

2009年10月13日,“艾滋女”在博客中公布大量闫德利生活照以及279名“性接触者”电话号码。

2009年10月16日,河北警方查证确有闫德利其人,但闫德利三次检验均显示未感染艾滋。

2009年10月19日,闫德利在接受记者采访时表示,博客照片只有其前男友杨某留存。并称其家人和自己的精神已经收到严重创伤,欲向始作俑者索取精神赔偿。

2009年10月21日,北京警方经查证,在北京地区锁定一名与闫德利前男友同名的男子。

2009年10月23日,容城警方在京宣武某小区抓获闫德利前男友杨某,“艾滋女事件”告破。

2010年04月09日,“艾滋女”事件始作俑者,闫德利的男友杨勇猛因利用互联网等侮辱、诽谤他人被容城县人民法院判处有期徒刑三年。杨勇猛还用两个手机号码以闫德利名义多次向闫德利的亲朋等人发送闫德利的裸照及侮辱性语言文字等。

合肥艾滋女的事件真相

4月12日晚,一位自称是“艾滋女”网帖照片女主角的网友“在合肥论坛发帖称,照片和电话号码,是其母亲前男友恶意报复的行为。昨天下午,发帖人再次在网吧发帖时被警方逮个正着,合肥警方今天将召开发布会说明事件经过 。

“当事人”发帖:又是前男友的报复

4月11日,网友“担心病毒”在合肥论坛发帖称,李某某是“艾滋女”并公布了89位接触者的手机号码,因与去年的河北“艾滋女”事件极为相似,网帖引起了各方高度关注,合肥网警也迅速介入调查。

12日晚,同样在合肥论坛的合肥专区,一位自称是“艾滋帖”的当事人,ID名为”的网友发布了《艾滋不可怕,可怕的是人心。所谓的“艾滋女事件”》一文。“”叙述说,照片上的三个人分别是她的妈妈、妹妹和她,而曝光她们照片的是一个名叫“赵某某”的人。“如果第一张照片没有被剪掉一半的话,大家应该可以看见他(赵某某)。”

网友“在帖子中称,父母六年前离异,今年春节前,母亲经人介绍认识了赵广扩,不久就住在一起成为了“一家人”。后来她们才知道,母亲和赵叔在一起期间,“他对我母亲的‘爱’就是拳打脚踢,他的工作也就是平时大家口中的‘偷鸡摸狗’,母亲曾经提起,赵叔手里有刀,有秤砣,这是经常会用在她身上的‘道具’”。

“猜测说,母亲应是知道了赵某的底细,拒绝和他在一起。赵对此不满,于是不断通过各种途径威胁其一家三口。“表示她想过报警,但母亲迫于赵的淫威没有答应。赵趁机拿走了母亲的照片,也在她妹妹的QQ空间上盗取了两姐妹的照片。

警方出动:在网吧找到了“担心病毒”

13日中午,“担心病毒”再次登录合肥论坛,根据发帖IP地址,合肥市公安局包河分局第一时间出警在徽州大道上某网吧将“担心病毒”带回询问。

警方对“担心病毒”进行初步调查发现,其真名果然是赵某,与自称李某某大女儿的网友“”发帖所称的“赵叔”为同一人。

记者从合肥市公安局了解到,“艾滋女”一事目前已由合肥市公安局包河分局刑警大队负责。警方控制赵某后,已由专门人员对其进行调查。警方一名负责宣传的工作人员表示,目前警方还不便对外公布情况,“因为现在情况还没有完全弄清楚,(赵某)抓过来也才几个小时,还有很多情况需要调查”。

警方透露,从目前调查情况来看,只能确定李某某是一名从事特殊服务行业的女子,赵某与其是姘头关系,这一点也如自称李某某大女儿的网友“”发帖内容一致。因李某某至今未现身,所以她是否如帖子所说患有“艾滋病”仍无法确定。

发帖何为:怀疑被传染导致身患性病

赵某为何发帖?他的发帖动机受到了众多网友的关注。

记者从知情人处了解到,赵某与李某某相处一段时间后,感觉到下体不适,随后去医院进行了检查,发现自己患了性病。赵某已为李某某躲避自己一事感到不满,身患性病后,更怀疑是李某某传染自己所致,变得更加气愤。知情人表示,目前只知道赵某承认自己身患性病,但还没有确定其患有何种性病。

也许是出自无知,也许是蓄意所谓,赵某将他患有的性病冠上了“艾滋病”的嘘头,他选择在网络上发帖报复。据知情人透露,报复帖中公布的电话号码,男的大多数为“嫖客”,女的则多数为李某某的“姐妹”。

闫德利事件的真相是什么?

闫德利被人陷害在假博客上公布了“279名曾与自己发生过性关系的男性手机号码,并称自己身染艾滋病”。这一消息在网上引发轩然大波,所谓的“性接触者号码”在一夜之间传遍全国各大论坛。

此事已经有公安机关(容城)介入,犯罪嫌疑人已经构成了传播淫秽物品罪,还可能触犯危害公共安全罪(引起艾滋恐慌)。事后证实闫德利并没有患艾滋,是被前男友杨某陷害。2009年10月24日,容城警方在京宣武某小区抓获闫德利前男友杨某,“艾滋女事件”告破。杨某已因诽谤罪被刑拘。

扩展资料

闫德利事件的法院判决结果

容城县人民法院经审理认为,被告人杨勇猛利用散发、传播他人裸照、性爱视频照片等方式公然泄漏他人隐私,故意捏造被害人被强奸、当“小姐”和患有艾滋病等虚假事实,在互联网上迅速传播,引发了网民的广泛关注,各类新闻媒体争相报道,各大门户网站纷纷转载,严重损毁了闫德利的人格和名誉,严重危害了社会秩序,其行为已构成侮辱罪、诽谤罪。

一审判决中,该院以侮辱罪判处被告人杨勇猛有期徒刑二年,以诽谤罪判处被告人杨勇猛有期徒刑二年,决定对被告人杨勇猛执行有期徒刑三年。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艾滋女事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