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校园事件(校园欺凌事件案例)
你听过哪些校园霸凌事件?
近年来校园暴力不断发生,今天我就来盘点一下,近年来中国比较恶劣的几件校园暴力事件,这些霸凌者手段之残忍,绝对不是小孩子之间的嬉戏打闹,需要家长们足够重视以下盘点的也都是世界上众多校园暴力事件的冰山一角沧海一粟而已,还有许多校园暴力隐藏在阴暗的角落不为人知。
2012年,广州清远某学校内宿舍一名插班生遭遇四名女生的围殴,不断地对他进行打耳光扯头发,将她推在地上,猛踹,周围的学生都在旁取笑,受害者施暴者还把打人的过程录成视频发到网上。
2013年,昆明市女大学生徐婷婷,被11名男生虐待,男生们将她抱起扔入河中,欣赏他在水中挣扎,她爬上岸,又被男生扔下,反复多次被扔下河男生还朝他身上扔石头,向她吐口水,将他从河里拽上来拽在地上,扯她的头发,对她拳打脚踢,在旁取笑他一个男生,还把虐待她的经过录成视频发到网上。
2015年,一名叫苏丹的女大学生在和五个同学玩耍时,发现自己手机不见了,怀疑是一个叫孙某的女大学生,偷的便伙同五个同学将孙某强行带到一个宾馆里头,扒光她的衣服,扯她的头发,朝他身上泼尿抹大便逼她吃下自己的粪便,还对她拳打脚踢,任意戏弄,并将过程录成视频发到网上,苏丹还说,谁敢偷我东西?就是这个下场,因为苏丹的网名叫你丹阿姐,于是这件事被称为你丹阿姐事件。
2013年,浙江一名小学男生被四名同学禁锢在一个小黑屋子里,四名同学对小男孩拳打脚踢,用烧红了的烟头,烫他,把烟头塞进他的衣服里,用绳子把她绑起来,将她禁锢了两天,不断虐待她,逼她求饶,这些年纪在五岁,七岁之间的小孩恶毒的嘲笑他,还将过程拍成视频发到网上。
2013年,吉林省某,学校内一名叫付某的男大学生被八名同学抓到男厕所,被八名同学围殴,其中一个学生还拿出一把钢刀,朝他头上刺去,付某用手抓住刀刃,施暴者挥动刀刃,导致付某的手部多条经脉被挑断,两根手骨,被扭断,施暴者还把他大拇指上的肉给割掉,导致受害者残疾被送入医院。
有什么校园欺凌事件的发生吗?
几天前,在湖北南嘉中学发生了一起校园欺凌事件,一女生被同学轮流掌掴,掌掴视频被传至网上。近日,这起事件有了结果,实施欺凌的违纪学生已被处罚。
事件:
近日,一条湖北嘉鱼县女中学生遭同学轮流掌掴的视频在网络传播。在时长1分07秒的网络视频中,一名女生站在室外,不敢动弹,先后被4名女生轮流掌掴,满脸通红。
嘉鱼县教育局于15日下午发布了《关于南嘉中学校园欺凌事件调查及处理情况的通报》(以下简称“通报”)。经查实,视频中打人者和被打者均为南嘉中学七年级女生。
事件发生两天后,学校组织召开家长会,通报了事情的经过。对违纪学生给予相应的纪律处分,对涉事班级班主任进行了惩诫。同时,全校开展矛盾纠纷隐患和安全管理漏洞排查。
事实上,近年来,类似的校园欺凌事件并不鲜见,性质更恶劣的也不在少数。
内蒙古商都县一初中生遭9人连续殴打,
重庆女生太邋遢被5同学围殴打成十级伤残,
安徽怀远火星小学副班长逼同学喝尿,
北京延庆二中一男生,由于患有小儿麻痹被几位男同学歧视、欺负,被逼迫吃大便
……
2017年年底,教育部等十一个部门联合印发了《加强中小学生欺凌综合治理方案》(以下简称《方案》)。首次从官方层面界定“校园欺凌”,并明确了事件处置流程、惩戒实施欺凌学生的措施以及一些预防举措。
近日,中国青年报社社会调查中心联合问卷网,对2022名受访者进行的一项调查显示,59.4%的受访者都经历或目睹过校园欺凌事件,且男性(66.0%)明显高于女性(52.0%)。93.2%的受访者期待本次《方案》尽快落实,77.7%的受访者看好《方案》对处理中小学生欺凌事件的指导作用。
各方对于《方案》的出台都有着什么看法?
中国人民公安大学犯罪学学院犯罪心理学博士孙锦露:
校园欺凌近两年来成为了一个热门话题,网络上不断曝光的各类校园欺凌事件触目惊心。美国有学者研究指出,中小学阶段的校园欺凌事件会对受害者身心产生极大的负面影响。在这样的氛围下成长学习,会危害学生正常社会关系的建立,影响学业。在具体影响上,受害者可能会产生旷课、逃学等行为,以及焦虑、沮丧等心理问题,严重的还会引起抑郁、自杀等。
对于校园欺凌的防治迫在眉睫,尽快实施《方案》必要且重要。全国研究校园欺凌的专业人员还较分散,水平也参差不齐,专业人才非常稀缺。因此,此次《方案》的落实将是一个长期的过程。在校园欺凌事件治理上,还要注重制度建设和人才培养,形成校园欺凌治理的长效机制”。
济南大学政法学院副教授、最高人民法院中国应用法学研究所博士后褚宁:
《方案》特别指出,各地各校在实际工作中,要严格区分欺凌与打闹嬉戏的界定,正确合理处理。这一表述是符合中小学生生理及心理发展规律的。合理界定两者之间的区别,有助于明确学生之间行为的性质并做出相应处置。
《方案》中明确提出校方根据实际情况成立专门的“学生欺凌治理委员会”,由该机构对事件是否构成学生欺凌加以认定,一改过去责任主体不明确,事件定性模糊,最终“大事化小、小事化了”的传统处理模式;与此同时,建立定期排查机制,由校方或第三方定期针对全体学生进行防治欺凌排查,以期发现已发生、正发生的欺凌事件,或将可能发生的学生欺凌事件扼杀在萌芽状态。
对疑似欺凌事件的“调查处理”权归校方,对事件的定性权归属于学校成立的“学生欺凌治理委员会”。由于大部分学生欺凌事件发生在校内,校内教职工对涉事学生较为熟悉了解,对事实以及涉事证据的收集调取及时到位,具有较强的客观性、时效性。
《方案》对未来治理校园欺凌将起到什么效用?
北京市初二学生蒋琴(化名):
校园里学生之间发生的口头辱骂并不少见,有的案例发生得太频繁、太恶劣,对弱势同学造成了一定负面影响。此次《方案》将口头侮辱等情况明确定义为欺凌,能保护平时受口头欺凌的同学。
中国人民公安大学犯罪学学院犯罪心理学博士孙锦露:
明确概念对于预防、干预欺凌问题非常重要。相较于2016年4月出台的《关于开展校园欺凌专项治理的通知》以及11月《关于中小学生欺凌与暴力指导意见》,此次《方案》更加详细、实际。“从‘校园欺凌’到‘中小学生欺凌与暴力’,再到‘学生欺凌’,概念界定比原先更严谨准确,更具有针对性。《方案》还指出学生欺凌的蓄意性以及恶意性,列举了学生欺凌的常用手段涵盖肢体、语言及网络等,强调了欺凌对于受害学生的身体伤害、财产损失或精神损害等危害,并严格区分与打闹嬉戏的区别”。
《方案》对学生欺凌治理的预防和处置做出了部署安排,对相关多部门的权责分工提出了对应要求。
如何防治校园欺凌?
在中国青年报社社会调查中心联合问卷网开展的调查中,63.9%的受访者认为当前对防治学生欺凌事件重视程度不够,68.3%的受访者希望学校或社区定期与家长沟通交流,及时发现问题,60.2%受访者指出学校对校园欺凌缺乏有力监督和管束手段。
对于如何防治,除了学校或社区定期与家长沟通交流,及时发现问题外,61.9%的受访者建议完善校园视频监控系统、紧急报警装置。其还有定期对中小学生进行相关专题教育(50.2%),学校成立学生欺凌专项治理委员会(44.3%),委托专业机构定期开展学生欺凌专项调查(27.4%)等。
两起“女生被打、被扒”的校园霸凌事件背后,反映出了哪些校园管理漏洞?
校园暴力屡禁不止,在河南鹤壁有一位16岁女生被同班多名学生殴打,甚至还威胁这个女生不能告诉学校老师以及家长,导致学生精神失常,好在相关教育部门及时介入学校,相关涉事人已经被严肃的处置,这件事情没过多久,在四川绵阳又发生一起校园欺凌事件,有一名13岁女生被三个女生拉到居民楼楼顶霸凌,这些校园暴力事件也反映出学校存在较大的管理漏洞。
很多学校负责人不称职,没有把学生的安全放在首位,这些校园负责人只图自己的利益,根本就不注重对学生的培养,也希望相关的教育部门一定要加强对学校的监管,如果发生校园青年事件,那么学校的负责人应当承担责任,这样才能起到警示的作用,也希望学校的老师能更加的称职,在平常多关注学生的情况,及时解决学生之间的纠纷。
学校缺乏对学生的安全教育,而且存在较大的管理漏洞,学校一定要加强安保管理工作,要给这些学生传递更多的安全教育知识,让他们知道遇到校园欺凌之后该如何正确的处置,而且学校也要深刻的认识到校园暴力的严重性,对于一些施暴学生一定要进行严厉的处置,这样才能警示的作用,一经发现,绝不姑息。
有很多网友觉得,最重要的其实不是对学生进行惩戒,而是要防范校园暴力的发生,首先学校就要给这些学生提供一个更好的学习环境,要让这些孩子们知道校园欺凌是不对的,要让这些学生团结友爱,发现孩子们产生一些冲突之后也要及时的介入,同时也要告诫这些学生遇到清零之后千万不要选择一味的容忍,而是要及时向学校反映,告诉自己的家长。
大学校园安全事件案例有哪些?
1、挤压、践踏事故。
放学和下课时在楼道、门口等黑暗和狭窄的地方互相争先而造成的挤压、践踏等事故。学校楼房走廊栏杆的高度不符合要求;校园设深水池;体育设备不定期检查、维修、更换,有些危房在带病使用;校园设施老化。
2、体育活动事故。
体育活动或课上不遵守纪律或注意力不集中,活动随意,体育器械使用时不得要领而造成的伤害。
3、劳动或社会实践事故。
在劳动或社会实践中安全意识差,教师没有将安全事故的遇见性放在首位。
4、校园暴力事故。
学校安全保卫制度不健全,防范措施不得力,学生受到校外不法之徒的侵害。哥们义气拉帮结伙;为小事摩擦使用武力;盲目消费导致偷盗;不良交往拉人下水;少数教师有体罚行为。
注意事项:
2021年10月8日,为防止未成年人沉迷网络游戏,维护未成年人合法权益,文化和旅游部印发通知,部署各地文化市场综合执法机构进一步加强网络游戏市场执法监管。据悉,文化和旅游部要求各地文化市场综合执法机构会同行业管理部门。
重点针对时段时长限制、实名注册和登录等防止未成年人沉迷网络游戏管理措施落实情况,加大辖区内网络游戏企业的执法检查频次和力度;加强网络巡查,严查擅自上网出版的网络游戏;加强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游艺娱乐场所等相关文化市场领域执法监管,防止未成年人违规进入营业场所。
校园暴力事件事例
案例主要介绍青岛市区公布的5个案例,案例中用化名,具体如下:
1、被告人李某为某中专学生,因与同学“争女友”发生矛盾,后双方约定“谈判”。“谈判”中其与纠合的其他被告人孙某等人对被害人曲某进行殴打,致曲某受伤。后曲某经抢救无效死亡。法院认为,被告人李某等人故意伤害他人身体,致人死亡,其行为均构成故意伤害罪,应予惩处,并根据犯罪情节、认罪态度及赔偿情况,对各被告人分别判以相应有期徒刑。
2、被告人袁某与同校学生徐某等人解决纠纷,被徐某一方殴打后,看到同校学生张某等人,误认为张某也是徐某一方的人,遂与其他五人持铁管追赶张某至一胡同内,对张某拳打脚踢,其中一人持铁管将张某左手打成轻伤。法院认为被告人袁某等与他人合伙随意殴打他人,致人轻伤,情节恶劣,其行为构成寻衅滋事罪,应受刑事处罚。
3、孙某与被害人庄某因言语不和发生争执。次日上午,孙某纠合被告人沈某、黄某在其学校宿舍楼对庄某实施殴打,致庄某左膝受伤,构成轻伤二级。法院认为,被告人沈某、黄某故意伤害他人身体,致人轻伤,其行为均构成故意伤害罪,应予惩处,并对沈某、黄某分别判处管制一年和管制六个月。
4、被告人郭某和同学曲某因走路碰撞一事产生矛盾,二人便相约找人打仗。后被告人郭某纠集李某和同学姜某,李某又纠集杨某、张某、荆某等人到案发地点,李某持钢丝锁、荆某持套刀、杨某、张某、荆某、姜某、郭某等人持木棍对曲某进行殴打,致曲某受伤。法院认为,被告人郭某等与他人合伙持械聚众斗殴,扰乱公共秩序,其行为构成聚众斗殴罪,应受刑罚处罚。
5、原告于某与被告陈某等均系某中学学生,双方日常关系不和睦。某日一直请假在家的于某出现在校内,看到陈某与原告的同班同学王某发生争执并互殴,于某见状亦参与殴打陈某,陈某等用伸缩钢管抽打原告身体和左臂。互殴中,双方身体均有受伤。于某经医院诊断为:左尺骨近端骨折、软组织挫伤、头外伤反应。后其起诉要求赔偿。法院经审理认为,各方均存在一定过错,判决侵权人陈某等和学校均承担部分责任。于某在本案中亦自行承担部分责任。
扩展资料:
校园师生之间的暴力日渐引起人们关注。有些学生对老师的批评教育怀恨在心,纠集他人对老师实施暴力。有些老师对学生采取了失当的教育行为,比如体罚或实施暴力行为。我国的教师法、未成年人保护法对规范学校、教师的行为均做了明确的规定,对体罚学生的行为亦做了禁止性的规定。根据我国义务教育法的规定“教师应当尊重学生的人格,不得歧视学生,不得对学生实施体罚、变相体罚或者其他侮辱人格尊严的行为,不得侵犯学生合法权益”。
在教育、教学活动中,教师应当遵循教育规律和符合学生身心发展特点教书育人、依法履行职责。聘任的教师,在实施教育、管理职责中,故意致伤学生身体的,作为聘任单位的学校应承担相应责任。
参考资料来源:
人民网-甘肃高院发布校园暴力典型案例
校园暴力事件案例
案例主要讲的是未打扫卫生起争执酿命案,三位在校学生均获刑,具体如下:
郑某、李某、郑某某与被害人王某某系同班同学,2012年7月,因被害人王某某值日但未打扫卫生,郑某某与王某某发生口角;之后,王某某在路过郑某座位时在郑某背部推了一下,引发推搡厮打;一旁的李某、郑某某也参与到殴打中。最终造成王某某头部重伤,后经救治无效死亡。案发当日,郑某与郑某某先后被警方抓获归案,李某在其亲属陪同下投案自首。
法院一审后,判处郑某有期徒刑七年、李某有期徒刑二年、郑某某有期徒刑二年。一审宣判后,郑某、郑某某提起上诉,二审法院维持原判。
扩展资料:
没有可以复制的青春,同样没有完全相同的校园暴力事件——尽管其中或许有着太多的共因可寻。因为,每一起事件中的“主角”,若总是面目模糊的“施暴者”与“受害者”,很可能意味着对他们的拯救与干预是隔靴搔痒式的。事件成因越复杂,在寻求解决办法上,越需要耐心和见微知著,如此才能真正找出规律与破解良方。
对于这些未成年人而言,在当前刑法惩戒难以介入的情况下,他们最终基本上还是要回归家庭,回到他们“熟悉”的成长环境。那么,对他们的“改造”,就必然离不开对这种具体环境的干预。
参考资料来源:
人民网-甘肃公布近年10大校园暴力案例 未成年犯罪人数下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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