谜知网

首页 > 奇闻异事

奇闻异事

张扣扣事件(张扣扣事件真实内容)

bj0012024-02-16奇闻异事0

张扣扣案件的社会反思 道德与法治的冲突

张扣扣案件的社会反思,这个案子比较引人注目,原因之一是道德与法治的冲突。从道义上讲替母报仇斗杀仇人是尽孝,(具体细节没有详查,一切消息来源于网络新闻)是个尽孝守义的好儿子,为人子者若不能为父母伸张正义,终老之时将以何面目去见死去的母亲。从道德层面来讲,替母弑仇,应该是受颂扬的。可是,在法制的方面来看,他的复仇方式又过于残忍,连杀三人而且数刀毙之。故,其行为必然陷入生与死的矛盾之中。然而,法网无情,维持原判是符合法治社会的需求的。 回首往事,张扣扣童年之不幸为今日之悲剧埋下了种子。其实,他是一个悲剧性的人物,仇恨让他终身(如果被执行死刑的话)不得安宁,由于仇恨让他失去了温暖的家庭他爱过但没有组织一个家庭,也许这也是悲剧发生的一个原因。没有人来帮助他排解他心中的仇恨之火,孤独的心灵被复仇所牵引。他还曾经是一位军人,是一个愿意为国奉献的公民。但愿一切不幸的人们都得到宽恕。与其让他死于刑场,不如让其躬身自省,彻底改造悔悟。毁起躯体,不如救其精神。希后来之人不再有悲惨的童年,仇恨的青年时代。

张扣扣事件(张扣扣事件真实内容)张扣扣事件(张扣扣事件真实内容)

扣扣杀人案二审维持死刑原判,于法有据,没什么不妥。

各位吃瓜群众,群情激愤,各种评论口诛笔伐。

重审张母被杀一案有之,理由是判的太轻,王三判七年,蹲了四年牢就放了等等。

我想说的是,你先认真看看案件的来龙去脉,在看看法律《刑罚》的有关条文。

王三故意棒杀张母,构成故意杀人罪。但王三年不满十八周岁,法律规定,年满十四周岁,未满十八周应当负刑事责任。但要减轻处罚。就是说王三杀人罪是在法定刑最低刑量刑判处的。判处七年徒刑并无不当。

王三服刑期间,表现积极被减刑三年,实际服刑四年,体现了法律奖罚分明。同样符合法律规定。

吃瓜群众以判罚畸轻,判七坐四诘问,要重新调查,重审旧案,追查执法谋私等筹,没有法律依据。

扣扣一案二审落搥,就待最高人民法院核准,并下达执行令。

希望有奇迹,但非常渺茫!

一直关注这个案子,按理说我们对罪大恶极的杀人犯应该是咬牙切齿的。可是对张扣扣的杀人案件,我总是狠不起来,看看网络的评论,一边到的支持和同情张扣扣。幼小的张扣扣,在少年时目睹了母亲被杀,肯定在心里成长过程中发生了扭曲。如果政府出面安抚或者是加害方积极赔礼道歉。兴许就不会发生以后的凶案。这个案子对社会影响太大了,真的希望留他一命,希望法律能网开一面啊?

张扣扣,我不否认他是个有血性的汉子。

但是,以前的案子已经有法律来审判了,就算你再不服那个判决,也不可以私自复仇,不能让个人的思想凌驾于法律之上!

23年前的审判,张扣扣没有足够的正义感受,融入社会不顺利、家庭没有足够关爱,只留下了一条暴力反击的通道。

但是张扣扣真的无罪吗?

如果张扣扣无罪,那我们所有人都该死!

从目前的信息来看,当年对张扣扣母亲的判决基本不存在问题,张扣扣也不是很多自媒体所说的什么英雄。

他只是一个被复仇冲昏了头脑的孝子。

所以,希望大家可以理性看待这个事件,纵使张扣扣的这个行为符合大家对个人英雄主义的幻想,但我们生活在一个法治的社会,一切要以法律为准绳。

这篇文章,要是有人说我在洗地,我只想说,我是在为法律洗地!

希望大家尊重法律。

两天来,看了很多分析张扣扣案件的文章,个人认为从张扣扣案件中,有两个重大命题需要反思:

一是从法律社会学的角度,这个案件带有甚嚣尘上的暴戾杀气,应为世人所警惕。因为他身上展露着一种典型的法律虚无主义,凸现出人格尊严高于生命权利的落后文化,其悖论是君子报仇,十年不晚”。这样推而导之,为了报仇可以藐视法律,为捍卫个人权益,可以侵害他人的生命以泄愤。

二是从社会政治学角度来看,这又是一种反社会情绪的宣泄,若张扣扣的弱者复仇”替天行道”的社会亚文化得到提倡和标榜,搞社会归因,就会将犯罪合理化,杀人者成了反抗体制和不公的英雄,犯罪者也会在不辨公理是非的同情中获得心理暗示,减轻舆论与道义的谴责。若这种舆论导向迷失,瓦解的是整个社会秩序的底线,并且归根到底,这种后果与风险将会威胁到每一个公民的安全。

张扣扣死刑执行了吗

2019年7月17日,最高人民法院审理的被告人张扣扣故意杀人、故意毁坏财物死刑复核一案,依法裁定核准张扣扣死刑。

陕西省汉中市中级人民法院向张扣扣宣告并送达了最高人民法院的刑事裁定书,并于2019年7月17日上午遵照最高人民法院院长签发的死刑执行命令,对张扣扣执行了死刑。

检察机关依法派员临场监督。执行死刑前,汉中市中级人民法院依法安排张扣扣会见了其近亲属。

张扣扣杀人案 —布衣之怒

2月16日看到这条新闻“ 2月15日12时20分许,汉中市南郑区新集镇王坪村14组发生一起杀人案,致2人当场死亡、1人重伤抢救无效死亡。

经初步侦查,张扣扣,又名张小波,男,现年35岁,身份证号612321198301063313,无业,有重大嫌疑,现在逃”。当时看到这条新闻,也没太在意,只是心里想:大年三十杀人,这得多大仇,希望早点抓住。但是随后了解到的相关情况不得不让我对他产生了同情之心。网上信息汇总可以得知:张扣扣杀人是为报二十多年前杀母之仇。死者为

1、王自新,男,现年71岁,务农。

2、王校军,男,现年47岁,系王自新长子,国家职工,xx管委会主任。

3、王正军,男,现年39岁,系王自新三子,员在西安打工。

这里就引出了另一个案件1996年张王两家因地基问题产生矛盾,王自新与他三个儿子都有参与,在冲突中张母被殴打至死,由于张家是当地比较有势力的家族,经过运作,最后罪名落到第三个儿子未成年的王正军身上,判了8年,(实际是只蹲了三年就出来)。

张扣扣杀的一父二子,当年杀害张母是一父三子一共四人。这25年,其三子各自成家,各有妻儿。这次报仇只针对当年凶手,未伤及家人,其中一人因不在家幸免于难。张杀人后实际并没逃跑,而是去坟前告诉了自己的母亲,吃了碗面皮,便去派出所自首去了。

需要知道的是当时十几岁的张扣扣目睹自己母亲被活活打死,想必童年一定是活在阴影里,仇恨的种子也就此种下了。母亲死后张扣扣一直跟随父亲生活,2001年,张扣扣应征入伍,2013年后复原回家,随后张扣扣外出务工,直到2017年年底,他才回到老家。不难看出,他的人生或许是早已筹划好的复仇之旅,当兵锻炼了自己的身体,退伍后想让自己父亲老后不愁吃穿,去务工,三十几岁也未结婚,最后吃完饭上完坟,毫无牵挂的为母复仇。

如果问到“他做的对吗?”答案或许大多是“不对”,毕竟现在是法制社会,不能动用私刑,能理解,但不赞同。但换做是自己,也许很多人和他一样。最后不经发问“布衣之怒真的只能以头抢地耳吗?”

配图

当然以上都是网络传言,如果为真,我希望“几十年前他母亲的命值三年,现在他也用九年去偿还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