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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童被挖眼(男童被挖眼案伯母曾闻讯大哭)

bj0012024-02-14奇闻异事0

山西男童被挖眼案,有没有可能凶手盗穿张会英的紫色衣服作案?

警方有物证,带孩子血的紫色衣服。但是多人口供,张会英当天穿的是绿色的衣服,马尾头。据目前的报道来看张会英还根本没有时间作案。下班下午3点15分,以后搭摩托车去县城(有人证),到县城后在妹妹家(有人证)妹妹家出来去摸移动手机奖(有人证),坐车回家公交 (有人证),回家已经过了案发时间。下午6到7点。案发的时候她几乎都有人证他不在现场。警方现在就凭一件血衣就断定张会英是凶手未免太草率了吧。本人觉得1、有没有可能张会英指使他人干的,自己制造不在现场的证据。张会英是知情者,最后怕事情败露殃及帮凶,自杀来个死无对证。借给凶手衣服,起到麻痹路人,混淆试听,干扰侦破的作用,而自己却不在现场也没有作案时间。 2、不是斌斌的家人和人有仇,而是斌斌的伯父家和人有矛盾。凶手偷取张会英的衣服,挖去斌斌双眼,然后把证物藏在张会英家。一但被发现就是引发这2家的激烈的矛头,他好偷着乐。我觉得这种可能性非常大,也符合农村农民犯罪的心理特点。已经有简单预谋。如果是割去身体器官那么需要带刀,那比较麻烦和容易暴露,挖眼睛可以用树枝也可以直接用甚至石头,比较方便。如果从这方面考虑的话我觉的凶手很可能是养鸡场的人干的。张会英为人木纳,不善言语,这样的人不会有什么深仇大恨的对头。也许因为和人因为鸡毛蒜皮的事起了争执,对方怀恨在心(农村妇女往往因为几句不中听的话就怀恨在心,表面上一点也看不出来)。因为是同事所以对张会英的个人衣着和家庭情况和亲戚有所了解,所以偷取张的衣服,故意染上鲜血,(如果我是凶手我绝对不会穿我经常穿的衣服,案后肯定处理掉,除非我太穷,舍不得那衣服)放入张家。就算张会英能洗脱罪名,估计也要恶心一辈子。就算找不到真凶,斌斌的家人也会恨张会英家一辈子。张会英自杀很有可能是觉得自己和这事有瓜葛,(可能有人暗示,比如哇你亲戚家出大事了,警察会不会怀疑你啊什么的,而且媒体报道提到斌斌说伯母,因为张会英很少去斌斌家,凶手可能冒充张会英,可能在欺骗小孩的时候说斌斌我是你伯母,你家打麻烦将吗,带我去好吗,因为斌斌也很少看见伯母,印象不深。我觉得这一点可以解释为什么斌斌刚开始说是伯母后来又否认了)但是有没有什么证据和思路,本来就精神有毛病,脑袋一热就自杀了。有人说偷衣服很难,一个熟人到你家看见没人在你的衣柜里拿件衣服会很难吗。如果有人就说来找张会英的,如果没人就拿走。农村不象城市,随手关门的,家里一个人没有门开着的比比皆是。熟人走家串门聊天是经常有的事情。

以上都是个人看报道的猜测和臆断,仅供参考。

男童被挖眼案 犯罪动机是什么

关键证据是:在犯罪嫌疑人张会英的衣服上,多处检验出受害男童郭某的血迹,同时从这件衣服上,检验出张会英的DNA。

现实中,很多犯罪动机,确实是很难一眼看穿的。犯罪的攻击行为可分为几种类型,包括直接攻击、转向攻击、替代攻击、扩大攻击等。直接攻击外人很容易看明白,就是针对性很强的一对一,你得罪了我,我就要报复你。其他类型,相对来说就比较隐蔽。如这位伯母确为凶手,我判断这就属于转向攻击类型,她把对别人的不满,转向到了孩子身上。但她内心真正攻击的对象究竟是谁,原因是什么,目前尚未看到很清晰的材料公布。

一般来说,犯罪之前都会有各种先兆。比如,犯罪嫌疑人有没有和什么人争吵过,有没有什么言行失常之处?此前有报道说,受害人一家2006年就从农村搬到县城,与犯罪嫌疑人来往不多。既然交集不多,那可能引发冲突的矛盾或许不难查找。曾有分析说,可能是两家因赡养老人起了矛盾,后来却遭男童父亲否定。但这挖眼之举,不可能无缘无故,一定还有未被发现的蛛丝马迹。

也有一些报道,提到嫌疑人受惊后容易胡言乱语,神神鬼鬼,且得过癫痫等,有人推测嫌疑人会否在处于精神疾病的情形下作案?但从嫌疑人隐藏证据、没有参与抢救孩子、回答警察笔录很清醒等迹象来看,和一般精神疾病作案存在差异。

一般而言,利益往往是引发各种激烈冲突的导火索,尤其是在农村地区。挖眼案虽是极端个案,但查清凶手的犯罪动机,或许能发现一些普遍的矛盾,对社会治安防控更有警示意义。

男童被挖眼案,犯罪动机是什么

从挖眼这种残忍的行为看,

不锈钢封头凶嫌的心理弹性很小。也就是说,其心里积压的强烈情绪已经难以排解,必须要通过这样的犯罪才能发泄。造成这种强烈情绪的内驱力、外界诱因是什么,是一些近期因素还是远期因素,是浅层因素还是深层因素?这都需要警方通过调查,尽快揭开。一般来说,犯罪之前都会有各种先兆。比如,犯罪嫌疑人有没有和什么人争吵过,有没有什么言行失常之处?此前有报道说,受害人一家2006年就从农村搬到县城,与犯罪嫌疑人来往不多。既然交集不多,那可能引发冲突的矛盾或许不难查找。曾有分析说,可能是两家因赡养老人起了矛盾,后来却遭男童父亲否定。但这挖眼之举,不可能无缘无故,一定还有未被发现的蛛丝马迹。

五湖失踪小孩找到了吗?听说找到被人挖了眼睛

山西男童被挖眼案续:警方悬赏10万缉拿凶手

新华社消息8月27日下午,山西省汾西县公安局发布悬赏通告,对“8·24”伤害儿童案提供重要线索直接协助破案的有功人员,公安机关将给予10万元人民币的奖励。

8月24日傍晚,山西省临汾市汾西县发生一起伤害儿童恶性案件,一名6岁男童被骗至野外,犯罪嫌疑人采取残忍手段致其双眼严重受伤。案件发生后,山西警方高度重视,省、市、县三级公安机关迅速组成专案组,全力开展侦破工作。目前,案件正在侦破之中。

据男孩父母介绍,事发当日22时许,在离家不远的野地里发现满脸鲜血、眼珠已被挖去的小男孩,但眼角膜已不见。据男童亲属介绍,当地警方已在事发现场找到小孩的眼珠。据孩子自己回忆,嫌疑人疑似一名操外地口音妇女。

据山西省眼科医院办公室主任杨彩珍介绍,目前,经过院方的全力的抢救,男童已无生命危险,但基本确定已经失明,下一次具体的手术时间还未确定。

山西五岁男孩被挖眼,凶手究竟是谁?

肯定是他的伯母啊,如果是凶手为什么对小孩子下手,如果是卖器官为什么把眼球扔在孩子旁边的草地上,为什么凶手对他下手,他不挣扎,可能是他认识的熟人,所以常人也不被怀疑。再说他的伯母经常在屠宰场杀鸡,血腥场面经常见,对小孩挖眼球也见怪不怪。只不过他没想到时候的影响这么大,只好畏罪自杀。

山西被挖双眼男童,可怜的他为什么会被挖眼是什么原因

案情分析 罪犯如果是一个从来没有从事过医学手术职业的人 是不可能完好的取出双眼的 如果没有麻醉药 小孩很可能疼死 仇人的话不可能挖两只眼 一只足矣慰藉 因为她没那么好的心理素质 和手艺

凶犯特征:一、受过外科手术训练,且经验较为丰富。二、有接触并使用麻醉药物的渠道和能力。三、能快速实施犯罪并转移,系多人作案,有交通工具。四、犯罪车 辆有保存人体器官设备,案犯同时精通相关技术并能熟练使用相关设备。五、案犯有能力和条件实施灭口,但未实施。六,熟悉被害人情况,从而迅速实施犯罪并逃离。

初步判断如下:案犯一人以上,其中,至少主犯一人,从犯一人。主犯A:女性,年龄四十岁左右,30岁以上,受过专业医学训练,并有长期外科手术及医科从业经验,案犯工作或居住地点不超过案发地点半径100平方公里,有稳定社会关系及社会地位。反侦查能力较弱。

这个案子不能速破,该地公安局长可以自尽雪耻了。

不认识被害的孩子,这里求所有人,我们干点有用的,别骂架了,我给大伙磕头。此案必破,此犯必捕。全民推理,全民关注,全民搜索,为孩子申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