奇闻异事
冥婚照片(冥婚照片事件)
谁知道这个照片的来历啊?从哪里找到啊?
像上面的人说,这张照片的内容是冥婚。要给大家介绍的这张照片了点吧等信息。
冥婚照片三老孩子已经亡求姻缘婚姻。具有浓厚的迷信色彩,所谓的婚姻结婚惭愧,惭愧结婚的婚姻。某仪器结婚后这段婚姻男女之间埋按照婚姻。后人也出现作为一个结婚的未婚男女已经亡的“鬼媒人”。冥婚被取缔流行在周朝,“周礼·地官?”包含:。 “禁止结婚战争和那些谁迁葬”,但作为统治阶级的提倡者只是建立中华人民共和国之前到,仍然是区域性播散的一部分。
我很害怕,因为我觉得这是很奇怪的感觉,但后来我查了一下百度到处都是这些天祭婚姻有关的消息。看到了很多新闻,超越了叶世荣一直冥婚。这是相当轰动。我花了几天找这些照片的由来到处都查不到。然后让我感到惊讶,发生了什么事,和我梦想的女人结婚,但我醒来后,她已经了狂吐,出了一身汗,那个奇怪的音乐现场,所以我真的不能像唢呐什么。后来,它是8日,我去我们学校历史系明周骨干教师,确定了一些关于冥婚索赔。他也看到了这张照片我打印了下,好像想起了什么,他给了我一张支票了。
这张照片里的人是余杭的国家!
叫冶子媚的女人17年来,在家里很富有的地主,而这个年轻人19岁的汪海地结婚,不结婚后,该女子已经亡的热量,他们已经从事1年1922,以及后来的年轻人没有希望得到按当地风俗和人结婚,他们逃到了军队,后来被女方的家人捉了回来。这张照片是在晚上,下午,该女子已经了六天,支持由木柱支撑,她的脚没有着地!看看他们身后在十字架上字的两边是凸的,它是专门为人写的字!
后来,这名男子去了上海,开了一家小茶馆,于1988年去世,后来一个上海本地女人结了婚,生下了一个女儿一个儿子。
罪恶的旧社会的风俗啊,没有办法一些数据验证,因为信息的来源尚不清楚谁图书馆。
不要盯着女人的眼睛过久,如果你能看到她的微笑给你,那么有可能是一个非常好的事情发生哦。因为它不是舍不得男人,因为男人英俊小生地方,但没有钱,女人都喜欢他,他和他的家庭权力硬拉参与,可怜的人啊
寻照一张图片
寻照一张图片
冥婚照片的谎言!前段时间从论坛看到一个帖子,上面一张照片,说是一对民国时期的男女结婚照,照相时女的已经死了七天,照相时是把女子固定到架子上照的
为了证明女子照相时已经死了,说明里面说了很多照片里面的疑点,比如说女子脸色苍白、眼角有血迹、没有右手、双脚没有着地等等,因此断定女子只是个尸体,是冥婚的照片
而且说很恨恐怖的话,说如果看多了,那个女的晚上就回去找你等等
当时也很害怕,后来看了一些资料,和一些影视介绍,发现这其实是一个恶搞,原因如下:
1、此照片最早见于2002年的国家地理杂志,当时照片的提供者说的这时山西大户王家的一张老的普通结婚照,提供者和杂志上都没有说是冥婚,而不是网上所盛传的照片出自浙江。这应该是最有力的证据了
2、根据中国的民俗,其实冥婚是封建时间对于男尊女卑的一个表现,就是当男孩子死了,那么家里到了一定的年龄会找一个死去的女子与其成婚,或者直接找个活的女子抱着死者的照片或者灵位成婚,不可能会出现为死去的女的找或者的新郎的事情,因为当时女子的地位很低下,不会为死去的女子找活着的人举行冥婚的。而且即使是冥婚也不会和尸体举行婚礼,而是和死者的画像或者灵位拜堂,中国人讲究入土为安,死者为大,和尸体举行婚礼这一点完全不符合常理
3、关于照片中女子脸色苍白,眼角有血迹的问题,当时中国农村照相时非常大的事情,往往只有在婚礼上才会照上一次,一般照相的时候大家都要化很浓的妆,所以照片中女子脸色苍白并没有什么奇怪的,而所谓眼角的血痕,其实很多地方结婚的女子都回在脸上的某些地方化上红的妆,这更不是什么奇怪的事情。
4、关于女子脚悬空问题,确实怎么看女子都是脚部悬空不着地的,但是这和新娘是裹脚的小脚有关,大家可以到网上找一些裹脚女子照得老照片看看,那些女子裹脚站立的照片看起来都和这张照片一样,看起来都是悬空的。
5、没有右手的其实这完全是恶搞得人的疏忽,如果把照片下载下来放大之后仔细看女子的右手部位,你就会发现其实她的右手是在的,不过是放得比较靠后,由于光线暗,所以看不清楚,放大之后可以看到她的右手攥起来拇指朝前,很清楚。
所以所有这些疑点都不是问题,断定这完全是一个网友看了照片发挥想象之后的恶搞,大家也不必因为看了照片而感到害怕
冥婚照片上那女的突然笑了一下 怎么回事?
那是假的,就是一张很正常的照片,清代末年的,这个问题是上过电视的,有些网友拿出来吓人的,是一本杂志上登过的一幅老照片。
清朝那个冥婚照片是真是假?
那张照片是假的,只是张配图,而冥婚这种婚配方式是有的。
提起“冥婚”,可能现代的年轻人还很少听说,不过作为有些上了年纪的老人,对于传统习俗的“冥婚”,或许会让他们记忆犹新。“冥婚”在我国的起源其实很早,早在先秦时代,人们就已经开始广为流传了。“冥婚”又称“阴婚”或“鬼婚”,并且它的名目也很多,比如像冥配,配骨,幽婚,圆坟等等。简单的理解,我们可以将“冥婚”看作是在幽冥的阴世间所举行的一种悼念式的婚礼,说到底,就是一场死人的婚礼。
对于“冥婚”,在我国的历史资料中也是有案可稽的。据《周礼》中有关于冥婚的记载:“禁迁葬者,与嫁殇者”。“迁葬”,郑玄注:“谓生时非夫妇,死者葬同穴,迁之使相从也。”孔颖达进一步解释为“迁葬,谓成人鳏寡,生时非夫妇,死乃嫁之”。意思是说,人成年后还没有结婚就死亡的,往往施行迁葬,即冥婚仪式。古代中国注重成年礼,男子20岁而冠,女子15岁而笈,都算是成年了,但如果无婚,死后不能享受祭祀。再者,死者没有婚配就死亡的,在生人看来,死后无伴,当是很可怜的,这大概是冥婚流行的理由吧。当然了,冥婚也有现实的利益,鬼婚双方的亲家虽然俗称鬼亲家,但并不是等他们做鬼后才做亲家的,而是跟真正的亲家一样互相来往着,所以,死者家如果是富室之家的话,鬼媒上门的自然也多一些。还有,生者早婚现象比较严重,鬼婚同样如此,发展到农村,干脆不分年龄,为所有的早亡者结鬼亲了,比如曹操爱子,就是那个称象的曹冲,估计是太聪明了,13岁就死了,曹操将他和甄氏之女合葬。而至于鬼婚的仪式,一如生者,彩礼什么的,一样不可或缺。唯一不同的是,把闹洞房这一项改作圆坟了,也就是把双方亡人的尸柩迁葬于一起。
下面我们再来具体举几个现实中的例子来看一下:
著名英烈刘胡兰在英勇牺牲后,丧事由其大伯刘广谦操持,曾按当地习俗和一起牺牲的石六儿阴配(冥婚)。1957年,刘胡兰烈士陵园建成,刘胡兰遗骨单独迁进陵园,冥婚至此结束。
2004年8月台湾的一例冥婚:台中县外埔乡一名男子搭载女友出游,不幸车祸造成女友丧命,因男方家贫拿不出百万赔偿金,最后调解以冥婚为条件达成和解。
2005年10月据《山西晚报》报道:霍州妇女汤某数月前听说某家一具女尸给别人做冥婚卖了数万元,于是财迷心窍,竟将邻家12岁的女孩骗出学校害死,卖到洪洞县配冥婚。这真是一桩奇案,它发生的背景正是冥婚仍在山西省流行的现实。
对于“冥婚”的看法,《中国民政》杂志曾于1994年在第10期发表了一篇题为《“鬼婚”闹剧》的文章。文中介绍了发生在90年代河南等地的4个冥婚案例,涉及的对象有大学生、乡镇富商、曾下放农村的省城老干部等。作者在文章一开始就评论说:当今农村冥婚又起,闹出了一些令人啼笑皆非的荒唐闹剧,为后人所不齿。这种态度也许在现代人士当中很有代表性。然而,冥婚作为一种风俗,在中国乃至整个东亚地区已经流行了几千年,不仅一向被称作愚昧的农民做冥婚,而且现代化大都市的酷男靓女同样也在搞冥婚。
不过在我看来,“冥婚”并不像一般人想象的那样恐怖,以为这只是一种不可思议的“不开化”封建旧俗。古代作家就曾多以优美的笔调来赞美人鬼之间类似“冥婚”形式的爱情故事。对于“冥婚”的评价与定调,我认为,关键要看“冥婚”的意义是否能够超越“冥婚”的形式,比如像上面例证中的刘胡兰,为她举行的“冥婚”其实是在以一种特有的方式来弥补逝去的遗憾,用一种美好的寄托来悼念逝者的情感,这种冥婚应该是可以接受的;相反,如果只是以“冥婚”遗俗来显耀门庭,甚至不惜以谋财害命的手段来达到某种不可告人的卑劣目的,对于这样的“冥婚”,则应该毫不留情的予以取缔。
《国家地理杂志》上面是不是有关于冥婚有真实的记载?
那张照片其实是中国国家地理杂志2002年第15期的封面照片。我们上图书馆去翻,果然没
错。
根据内页的介绍,只有在目录页有一行说明:民国时期山西
的一对新婚夫妇。照片提供人应该是刘铮。除此之外,并没有更多进一步的说明。
再来说说冥婚这回事,根据文献,冥婚是中国古已有之的风俗。远在汉代以前就有,一般人
印象中的冥婚
是指生人与死者的牌位结緍,不过,也有新郎新娘都为死者的情况。(阮昌锐,民73年)
至於冥婚的婚礼要如何进行?从阮昌锐教授所做研究中的六则故事与个案来看,大部分都以
神主牌来代替
死者,并没有看到把死者遗体搬到礼堂上,还打扮的漂漂亮亮成亲的记载。
根据文献,在北宋时代,如果男女还没成亲就过世,那麼家长就会请媒人去议婚,因为是为
鬼谈亲事,所
以这种媒人又叫鬼媒人。男女双方谈定了,就要准备衣服、酒果来祭祀。有趣的是,在祭祀
时还会设两个
座位,上面各立一小幡,媒人还会请男人双方「相亲」,如果小幡微动,就算是看对眼,如
果没看对眼怎
麼办?不怎麼办,父母之命,不结婚不行。(阮昌锐,民73年)
冥婚的习俗不仅是古已有之,而且各地皆然,不仅台湾有「娶神主」,在中国各地也所在多
有,例如一些
学者调查的,民国初年的广东翁源县有「讨鬼妻」,河北定县有「结阴亲」、浙江定海有「阴配」、广西
安县有「鬼婚」。(施无畏,民82年)
总而言之,综合以上调查,应该可以确定目前网路上所流传的照片并不是冥婚的照片,大家也不用看得发毛。
古代真的有冥婚吗?
冥婚是为死了的人找配偶。有的少男少女在定婚后,未等迎娶过门就因故双亡。那时,老人们认为,如果不替他(她)们完婚,他(她)们的鬼魂就会作怪,使家宅不安。因此,一定要为他(她)们举行一个冥婚仪式,最后将他(她)们埋在一起,成为夫妻,并骨合葬。也免得男、女两家的茔地里出现孤坟。还有的少男、少女还没定婚就天折了。老人们出于疼爱、想念儿女的心情,认为生前没能为他(她)们择偶,死后也要为他(她)们完婚,尽到做父母的责任。其实,这是人的感情寄托所至。另外,旧时人们普遍迷信于所谓坟地“风水”,以为出现一座孤坟,会影响家宅后代的昌盛。当时有些“风水家”(古称“堪舆”)为了多挣几个钱,也多竭力怂恿搞这种冥婚。冥婚多出现在贵族或富户,贫寒之家决不搞这种活动。
冥婚在汉朝以前就有了。由于冥婚耗费社会上的人力、物力,毫无意义,曾予禁止。《周礼》云:“禁迁葬与嫁殇者。”但此风气,始终没有杜绝,甚至有的直接表现在统治者身上。例如:曹操最喜爱的儿子曹冲十三岁就死了,曹操便下聘已死的甄小姐做为曹冲的妻子,把他(她)们合葬在一起。
宋代,冥婚最为盛行。据康誉之《昨梦录》记载,凡未婚男、女死亡,其父母必托“鬼媒人”说亲,然后进行占卦,卜中得到允婚后,就各替鬼魂做冥衣,举行合婚祭,将男、女并骨合葬。
《元史·列女传》载:“子弟死而无妻者,或求亡女骨合葬之。”《明史·列女传》亦载:杨□死而其未婚妻殉;刘伯春卒,而其聘女亦如之,后皆迎柩合葬。
清代,这种妇女殉葬冥合的习俗,随着贞节观的加强,仍很盛行。直至晚清封建礼教受到西方精神文明的冲击才逐渐消失。
清末民初的北京仍有冥婚风俗的残余现象,还有个别家庭办死人与死人结婚的“喜事”,谓之“搭骨尸”,男、女两家亲家,谓之“骨尸亲”。早年,这种“婚礼”的迎娶仪式多在夜间举行,有时,人们正在安睡之际,忽被街巷里的鼓乐吵醒,原来是“搭骨尸”的。抬着一顶纸轿子,由单鼓、单号、单唢呐吹奏前引。有的则不用这种形式,仍用八抬大轿,全份金灯执事,原来只娶一张女人的照片。三十年代以后,还有仿照“文明结婚”仪式,用西乐队前导,后边四个人抬着一个出殡用的影亭,内挂“新娘”照片。
冥婚仪式,始终没有形成定例。冥婚虽然算做喜事,但不免红、白两事的礼仪混杂交错。在很大程度上要看当事人的主张如何。故冥婚礼仪的形式出入很大。现将一比较典型的冥婚礼仪详叙于后,以供参考。但不见得所有冥婚仪式都照此办理。
一般说来,冥婚也要通过媒人介绍,双方过门户帖,到命馆合婚,取得龙凤帖。
放定多是一次性的,就无所谓大、小定之说。男方给女方送去的定礼,一半是真绸缎尺头、金银财宝;一半却是纸糊的皮、棉、夹、单衣服各一件,锦匣两对,内装耳环、镯子、戒指及簪子之类的首饰。放定的当天晚上,在女方家门口或坟上焚化。
通讯时,男方给女方送去的“鹅笼”、“酒海”、龙凤喜饼以及肘子、喜果都是真的,惟有衣服、首饰是纸糊的冥器。
女方陪送的嫁妆,一般都是纸活,送至男方后,只在“新郎”照片或牌位前陈列半天,有的只是抬着环绕男方院内一周,即由鼓乐前导,送至附近广场焚化。
冥婚并不一定都举行上列仪式,但迎娶仪式是不可少的。是日高搭大棚,宴请亲友,门前亮轿。喜房里供奉“百份”全神。对面炕上设矮桌,供“新郎”照片或牌位,前设苹果、龙凤喜饼若干盘。并有大红花一朵,下缀缎带上书:“新郎”字样。
女方“闺房”中供“新娘”照片或牌位,亦如前所供,并有大红花一朵,下缀缎带,上书:“新娘”字样。
花轿到达女方后,由送亲太太将“新娘”照片或牌位取下,由娶亲太太接过来,放人宝轿。这时,“新娘”的父、母不免要大声嚎哭,而且要追出屋外。完全不是办喜事的气氛。
喜轿回到男方后,仍由娶亲太太将“新妇”照片或牌位取出来,放于喜房炕上的供桌,与“新郎”并列。并用红头绳将两幅照片拴起来,(取月老牵红线之意),并复上红、黄两色的彩绸。
只有娶亲太太给全神“百份”上香叩首,就算夫妻拜了天地。然后由茶房端来“合杯酒”“子孙饺子”、“长寿面”,供于“新婚夫妇”照片或牌位之前。
如“新婚夫妇”有弟弟妹妹或弟妹、妹夫等,即唤出来,给照片或牌位磕头行礼。两家亲家则互相道喜。
举行了以上仪式之后,择个“黄道吉日”宜破土安葬的好日子,女方就可以起灵了。按阴阳先生指定的时辰,将棺枢起出后,马上泼在坑内一桶清水,扔下去两个苹果。与此同时,高高扬起花红纸钱。(不是冥婚的起灵仪式也是如此)。
男方则在坟侧挖一穴,露出“新郎”棺柩的槽帮,将“新娘”埋入此穴,进行“夫妻”并骨合葬。
葬罢,即在坟墓前,陈设酒果,焚化花红纸钱,举行合婚祭。男、女双方的父、母等家属(即两家亲家)边哭边道“大喜”。
此后,男、女两方便当做亲家来往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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