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素媛事件(韩国的素媛事件)
韩国《素媛》真实案件内容是什么?
韩国电影《素媛》的真实事件发生在2008年,8岁的女孩娜英(化名)独自出门上学。就在离学校不远的地方,她遭到了恶魔赵斗淳的性侵、毒打,命运随即发生了天翻地覆般地改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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素媛(李甄饰)是一个美丽平凡的小女孩,和爸爸妈妈生活在位于街角的家中。家里经营着以她的名字素媛命名的杂货店,母亲(严智媛饰)作为老板娘日夜忙碌不得闲暇.
素媛案是什么意思?
韩国的舆论被点燃,民众的怒火在12年后再次燃烧,皆因一个变态性罪犯即将出狱。
赵斗顺,在2008年的时候,把一个正在家中熟睡的8岁女童掳走,实施残暴性侵,致使女童下身器官80%严重受伤,而这个恶魔,只被判刑12年。
事件披露后,愤怒的韩国民众纷纷抗议,尤其那些有女儿的家庭,更是多次集会,迫使总统李明博出面道歉,并很快修改了跟强奸有关的法律,2012年韩国推出化学阉割,更是和此案有关。
这个事件被拍成电影《素媛》,所以现在媒体谈起该案,都以“素媛案”来指称。
01 淋雨的“坏叔叔”,想用素媛的黄色小伞
8岁的素媛和父母一起住在一个平民区,母亲照料着家里的文具店,父亲是个普通工人,忙碌得连妻子已有5个月身孕都没注意到。
这天早上下着大雨,素媛上学快迟到了,母亲送女儿出门的时候,特意关照:“别走泥泞的小道,还是走大路吧。”
素媛很乖,她打着一把黄伞,一个人匆匆地向学校走去。
这段路不长,几分钟就够了,平时素媛都是和男同学荣植搭伴一起走的。但这天,荣植也起晚了,他把书包挡在头上向学校狂奔,掠过了素媛。
空荡荡的路上只剩下小小的素媛一个人,那把黄色雨伞在灰暗的街道上分外明亮,和素媛一样好看。
拐角处出现了一位淋着雨的“丑叔叔”,他对素媛说:“能让叔叔也撑你的伞吗?”素媛犹豫了,她有点害怕,但她不想拒绝别人的求助,她眨着清澈的大眼睛,点头答应了。
电影的下一个画面,是在一个肮脏的废弃仓库里,一个面目全非、血肉模糊的女孩,在用手指艰难地勾起地上的红色小手机。
没错,她是素媛,整个施虐过程,她都是清醒的,她在昏迷前用最后一点力气,为自己报了警。
素媛父母迅速赶到医院,女儿的惨样让他们几乎晕厥:素媛的直肠和肛门都被毁了,要保住性命的话,必须在腹部做个人工肛门,以后终身携带排便袋。
其实,电影中的再现已经温和多了,真实的案件中,受害女童的阴道和子宫也被毁坏,不要说长大以后孕育孩子,连月经都不可能有了。
素媛的命被保住了,她睁开眼对爸爸说的第一句话,是“要抓住那个坏叔叔”。
素媛真实事件到底是什么?
看韩国电影的时候最怕的就是片尾出现一句根据真实事件改编,但是偏偏这类的电影很多,其中电影素媛就让人十分的难过。而素媛案件的真实经过曝光原型更惨,电影里那些被掩藏的情节让人不敢相信。而在犯罪过程中赵斗淳为什么掏素媛肠子他什么时候释放出狱?一起了解一下这个案子的详情。
素媛的原型女孩叫做娜英,08年12月她刚8岁,在准备去学校的路上碰到了喝醉的赵斗淳,被他拖到了教会厕所强暴。赵斗淳不仅对这位近8岁的女孩实施了强暴,时候为了清洗掉自己的精液,用自来水管冲洗受害人下体,还用马桶塞反复拖曳,没导致受害人肠子脱落体外。而他还将精液洗净后就将受害人的肠子塞回去,之后弃之不顾。是受害人清醒后求救,才被人发现送往医院救治
但就是这样的暴行,赵斗淳以自己喝醉不记得为辩解,还多次提交申请说自己是好人,他的妻子明明多次被家暴也还是认为丈夫出狱后会悔改。当时韩国群众游行要求重罚,但就是这样的罪行,赵斗淳仅仅被判处了12年有期徒刑,将在2020年12月份释放出狱。电影当中有个画面是赵斗淳入狱后对抓捕自己的人说我会出来的,到时候再见这样的挑衅,现实中也有传闻他说过这样的话。
而韩国的刑法还有一点是保护罪犯隐私,以至于这么多年很多人都不知道赵斗淳的长相,知道19年有韩媒不顾触犯刑法被告的风险,私自公布了罪犯的长相。有专家认为赵斗淳出狱后再犯案的几率非常高,出狱后将会实行一对一的监控。此前有韩国60万群众联名要求不要释放,但目前来看没有成功。
这样的恶魔今年年底就要出来了,而根据韩媒此前的报道,娜英一家搬家之后,赵斗淳的妻子也跟着搬家,甚至离娜英新家就几百米的距离,让人不寒而栗。
素媛真实事件是什么
韩国电影《素媛》的真实事件发生在2008年,
8岁的女孩娜英(化名)独自出门上学。就在离学校不远的地方,她遭到了恶魔赵斗淳的性侵、毒打,命运随即发生了天翻地覆般地改变。
女孩腹部骨盆骨折,大小肠流出体外坏死、肛门和性器官80%损坏,当时,8个小时的抢救过后,女孩虽然保住了性命,但却需要随身携带尿袋,甚至可能面临终身不育。赵斗淳很快被抓获了。但令人气愤的是,他没有半点悔意,还一次次为自己的罪行狡辩。
虽然韩国民众要求严惩,但当时韩国法院以赵斗淳犯案时处于自控能力较弱的状态为由,只判处其有期徒刑12年。
2011年,韩国开始实施“化学阉割法”。但赵斗淳却无法再被加刑。因为韩国法律有“一事不再理”的原则,此前“素媛案”已经宣判,他不会受到新法的制约,刑期还是12年。
2019年3月,韩国国会通过了被称为”赵斗淳法”的法案,自2019年4月16日起,针对曾对未成年人实施性犯罪并具有再犯危险的罪犯,在其出狱后,将有专人进行一对一24小时监视观察,为期至少为半年。4月24日晚间,韩国媒体首次公开了赵斗淳长相。
电影素媛真实事件如果在中国会怎么判决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236条规定,强奸罪的普通刑罚是三到十年,但是如果有奸淫幼女且情节恶劣的,或者导致被害人重伤、死亡以及其他严重后果的,可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是死刑。
在中国的法律体系中,未满十四周岁的女孩即被定义为幼女。而“素媛”被侵犯时,年仅8岁。在素媛案中,赵某淳犯了奸淫幼女的罪行,甚至导致被害人终身残疾,这也已经达到了重伤的级别。在舆论的压力之下,一般不会有轻判的可能了。
关于醉酒的问题我国刑法也有明文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18条第4款中明确规定:“醉酒的人犯罪的,应当负刑事责任。”醉酒的人虽然辨认能力和控制能力有一定程度的减弱,但并未完全丧失;而且,这种能力的减弱是人为的,是醉酒前应当预见的,所以应当负刑事责任。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的规定,醉酒后实施犯罪行为的,同样需要承担刑事责任。所以,在醉酒后实施强奸行为的,也一样按照强奸罪进行处罚,并不会有像素媛案一样的从轻处罚的结果出现。在我国《刑法》中,这种醉酒指的是生理性的醉酒。
病理性的醉酒则被归结到了精神病的范畴。作为一个神志正常的人,理应知道醉酒的后果。因此,当事人在享受酒精带来的快感的同时,也同样要承担可能因此而带来的后果或者是代价。再者说,喝醉与否给受害人带来的伤害也是同等的,给被害人带来的伤害并没有因为醉酒而减轻。
同时,对于素媛案中的罪犯赵某淳来说,他并不是第一次犯罪,在之前有着17次前科,按照我国《刑法》,是会得到从重处罚的。而且,这里我们还要说明一个问题:从重处罚不等同于加重刑罚。从重处罚是指在刑法规定的法定限度内判处较重的刑罚。
在《刑法》第65条第1款中就说明了,累犯属于从重处罚情节。并且与之相反的并不是从轻处罚,而是不从重处罚。加重刑罚是在指数罪并罚的时候,可以在所判刑中的最高刑期以上,并且能够超过有期徒刑、拘役、管制的一般法定最高限度执行刑期。
综上,倘若同样的事情发生在中国,按照中国法律来判定,在同样条件下,罪犯是能够得到更大程度的惩罚的,起码不会有民起而攻之的局面。但是,在法律层面对凶手的惩罚,只是法院用理性,用法条来衡量伤害的最终结局,也一样不是加诸情感于其中的抱慰。
在这种对比之下,我们也能够看出来,法律虽然是我们维护自己权利,更好的保护自己的武器,但是有些时候也存在着局限性和部分的不完善之处。当然,法律是绝对的,是用来维护公平和正义的,但情理不是。法律也能是为了伤害讨回公道,而不能让伤害不复存在。
任何被法律所宽恕的恶是对法律的一种践踏,这也是在侮辱法律的威严。韩国在此之后,也加快了关于强奸一系列法案的完善,包括不再赦免醉酒作案。2009年,韩国宣布将儿童性侵犯罪的最高刑期从十五年提升到三十年,之后更是提升到了五十年。
2010年,韩国更新了《特定暴力犯罪处罚特例法》,规定重犯的照片可以向社会公开;2012年,韩国国会正式开始执行“性侵儿童惯犯化学阉割”法案,韩国也因此成为了亚洲首个推行化学阉割的国家;2013年韩国针对儿童和青少年的强奸犯罪最高刑期进一步升级到无期徒刑。
同时不得假释,这对于已经废除死刑的韩国来说已经是最高刑罚。2019年赵某淳刑满。根据警方对他所做的心理测试,赵某淳的反社会人格高于连环杀手,再次作案的可能性也非常的大,韩国法务部能做的是对其追加100个小时的特别心理治疗,并在其出狱后的7年内强制其佩戴电子脚链。
然而,在法律上来讲,是不能对已犯罪行进行追责的,审判结果即是最终结果。根据韩国现行法律,没有再对他增加期刑的可能。而我们,在同样遇到这样的受害人的时候,要做的也不只是冷眼旁观,而是应该以积极的方式推进政府的改革。
同样,法律人也不应该一味地用冰冷的法条来对待这样的受害人,也应该发挥法律人的力量,用情感和理智来推进法律制度的建设。我们也希望,法律的完善不需要任何人的牺牲,不需要用伤害的代价换来。最后,如果你遭遇了不公正的待遇,不要忘记还有我们律师。
在中国,根据我们国家现在对法官实行的终身追责制,对于法官来说,最安全的做法仍旧是相信自己眼前的证据,不被情感左右。但是毫无疑问的是,同样的事件放在中国,绝不会让这场惨案演化成更加惨痛的悲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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