奇闻异事
专为女人设计的刑罚(专为女人设计的刑罚文)
古代女子刑罚(古代有哪些专门针对女性的刑罚)
古人的智慧,不仅用在著书立说上,有时候还用在对人的折磨上。
古人研究刑法如何让人痛不欲生,几乎是天才的发明,智慧的创造,这种发明创造,不单让受刑者慢慢受到折磨,慢慢由稍痛、到很痛、再到痛不欲生、再到痛到晕死,一步一个设计,让受刑者活不如死、死了不想再活。
对女性,更是如此。
比如,古人特别针对女性,发明了“幽闭”之刑,也即俗话所说的“宫刑”。古籍载:“宫,淫刑也,男子割势,女人幽闭,次死之刑。”。
怎么弄呢?
行刑者把女子抓来,五花大绑,刽子手拿着铁锤,或者其他比铁锤更厉害的器械,不断猛击女性的腹部,不断击打,不断击打,直到女性的子宫掉下,或产道破坏,堵住下道,确认她永远也不能怀孕了,才住手。
古籍还记载说:“用木槌击妇人胸腹,即有一物坠而掩闭其牝户,只能便溺,而人道永废矣。”这一过程,对于受刑女性来说,死去活来将是很多个轮回,让人生不如死,惨不忍睹。
还有一个“刷洗”之刑。
这是明太祖朱元璋发明一个酷刑。
明朝人沈文《圣君初政记》一书,详细介绍了这种刑法的过程。
施刑者先把女性的衣服扒光,赤身裸体捆绑在一个铁床之上,先用滚烫的开水在女性身上去浇水,如同杀鸡之前烫鸡拔毛一样,让她的皮松弛易揭,然后使用一种铁刷子,一下一下在她的身上来回刷,一丝一丝刷下女子的皮和肉,直到把她的皮肉全部刷下来,只留下白骨,而对于受刑的女子而言,就是在这烫和刷的过程中,慢慢被折磨而死,那种痛苦,简直没有办法可以形容出来。
古代针对女性的刑法,最有名的,恐怕就是吕后为报私仇,针对戚夫人所施的“人彘”之刑。
所谓豕,就是猪,所谓“人彘”,通俗的说,就是把活人修理成一头死猪。
因为戚夫人在刘邦当皇帝期间,百般受宠,甚过自己这个原配夫人,引起吕后的嫉妒。加上,戚夫人仗着刘邦的宠幸,在刘邦面前撒娇狐媚,请求刘邦废除吕雉的儿子刘盈的太子名位,让自己和刘邦所生的刘如意做太子,将来继承皇位。
刘邦既爱戚夫人,又偏爱小儿子如意,在戚夫人的要求下,刘邦果然将此事拿到朝堂上去讨论,而且几次推动此事的实施,把吕后母子吓得要死,尤其是吕后,如果刘如意当了皇帝,而自己的儿子没当上,那么自己这个原配妻子的地位将一落三丈,所以,吕后千方百计阻止此事的发生,最后竟成功了。
刘邦去世后,吕后的儿子刘盈做了皇帝,吕后当了皇太后,从此一手遮天,从此将当年的所有的委曲和怨气,都发泄在戚夫人身上,对戚夫人进行了疯狂的报复,因而对戚夫人施以“人彘”之刑。
具体过程是:吕后安排人先将戚夫人囚禁在宫中单独关押女犯的监狱永巷中,让她“髡钳衣赭”,即穿着囚衣,剃去头发,用铁圈束颈。
吕后又安排戚夫人日夜舂米,给她以非人的折磨。
不久。吕后又安排人,挖去戚夫人的眼珠,熏聋她的耳朵,药哑喉咙,断其手脚,使她求生不得,求死不能。
最后,吕后将戚夫人关进厕所,做成“人彘”,活活折磨致死。
我们的古人确实聪明,这在如何折磨人的方法上也能看出,简直是“天才的创造”。
[img]中国古代对女人的刑罚
求古代对女性5大酷刑
1.刑舂:古代对妇女犯罪施用的一种刑罚。在施以黥、劓等肉刑后押送官府或边境军营,服晒谷、舂米之劳役。
2.拶刑:古代对女犯施用的一种酷刑。拶是夹犯人手指头的刑罚,故又称拶指,唐宋明清各代,官府对女犯惯用此逼供。
3.杖刑:隋唐以来五刑之一。宋明清三代规定妇人犯了奸罪,必须“去衣受杖”,除造成皮肉之苦外,并达到凌辱之效。
4.骑木驴:这种刑具是专为因奸情杀夫的女人设置的,当然也包含与奸情有关的直接责任人。明末的骑木驴是这样的:先在一根木头上竖起一根木柱,把受刑的女子吊起来,放在木柱顶端,使木柱戳入阴道内,然后放开,让该女身体下坠,直至木柱“自口鼻穿出,常数日方气绝”。
5.幽闭:对女犯施行的宫刑,开始于秦汉。即使用木槌击妇人腹部,人为地造成子宫脱垂,是对犯淫罪者实施的一种酷刑。
一些朝代规定笞杖之刑是杖臀,即打屁股。若是妇女犯罪需用笞杖,也是杖臀。宋、元两代都有“去衣受杖”的规定。明代沿袭旧制,规定妇女犯了奸罪需要笞杖者,必须脱了裤子裸体受杖。这对妇女来说,不仅是残酷的皮肉之苦,也是难堪的精神之辱。明代的这条规定造成一种社会弊病,民众中亲戚邻里之间若有因小隙而成仇怨者,一方就捕风捉影,寻找事端,指控对方家中妇女有奸情,然后贿赂官府,让逮捕被告妇女裸体受杖。到执行刑罚那天,原告一方事先约集亲友,一齐来到公堂,名曰“看打”。他们又花钱买通行刑的衙役,让他们在行刑时对受刑女子百般凌辱。衙役干这种事是很在行的,他们的手段有“掘芋艿”、挖荸荠”、“剖葫芦”、“剥菱角”等名目。有时县官还未升堂,衙役先把被告妇女脱掉裤子示众,名曰“晾臀”;有时行刑完毕,仍不让妇女穿裤,随即拉到门前大街上,名曰“卖肉”。遇到这样的情况,有的妇女受不了羞辱,回去后便寻了自尽。还有一种惯例,被告妇女必须光着脚过堂。未过堂之前,先在衙前戴着刑具暂押。这时,仇家就趁机闹事,怂恿无赖子弟把这妇女的鞋子脱掉,裤子褪下,有的人顺手把鞋子拾去,满街人随意传看。如果这天官不出堂,第二天照样闹一番。在过堂之后,还要监押在衙门前示众一天,无赖子弟又来终日围观,抚摸挑逗,嘻笑取乐。妇女羞辱难耐,有的当场碰死。嘉靖时浙江总督胡宗宪因罪被逮系至京,他的妻子和女儿在杭州被拘捕,就受到这样的侮辱。
清代仍有妇女裸体受杖的做法。晚清俞樾记述过这么一件事:某县令年方少壮,为人轻浮佻达,最喜欢谈论桃色新闻。他审理案件,发现有涉及到闺阃方面内容的,就故意牵扯,定为奸情,然后将妇女裸体行杖。他常对人说:“刑律上明文规定,妇女犯罪应决杖者,‘奸者去衣,余罪单衣决罚’。行杖时是打臀部的,所谓单衣就是单裤,去衣当然就是去裤了。”别人辩不过他,他坚持一直这样做。后来他因贪污罪被处死,家产被籍没,妻子流落为娼,有人说这是他裸杖妇女的报应。
俞樾还奖过一件同类的事。有一农户人家为十三、四岁的儿子娶了个二十七、八岁的媳妇,新婚之夜,新媳妇把小女婿拴在床腿上,把自己相好的一位屠夫藏在新房中同居。事发后被捕,县官命令把她全身脱得一丝不挂,重杖四十,让她的父母领她回家。父母扶着裸体的女儿出了衙门,脱下自己的衣服为女儿遮体,当时围观的群众成百上千,不少人上前把衣服夺下来,不让给她穿,这个女子只好光着身子走回家去。
清代裸杖妇女还有更狠毒的例子。乾隆时,平阳县令朱铄在任职期间特制厚枷大棍,常对犯人施用严刑,对奸情案更不放松。有一次审问一名妓女,命令衙役把她脱光衣服予以杖责,又让用杖头捅入妓女的阴户。朱铄得意地说:“看你还怎么接客!”朱某痛恨妓女,想用重刑煞住当地的嫖风,但其手段也未免太过分了。
像朱铄这样的狠官毒吏比比皆是,但古代也有少数官吏在使用笞杖刑罚时,相对来说较能通情达理,稍存宽厚仁慈之心。据说,宋朝开国功臣曹彬为人仁爱多恕,用刑慎重,他任徐州知府时,有一次一名小吏犯下罪过,立案审理后应该用杖刑,可是过了一年曹彬才对他进行杖责。属吏不明白为什么这样做,曹彬说:“我听人讲过那个吏员犯罪时刚新婚不久,如果对他用刑,他的父母一定会认为是新媳妇的八字不对带来的灾难,从而对她加以虐待,使她蒙受冤屈无法存身。我把此事缓期执行,既不影响他的家庭,也维护了法律的尊严。”众人都佩服他的见解。
骑木驴
是古代专门惩治那些勾结奸夫谋害亲夫的女人所用的酷刑。据《二十四史演义》说,明末的骑木驴是这样的:先在一根木头上竖起一根木柱,把受刑的女子吊起来,放在木柱顶端,使木柱戳入阴道内,然后放开,让该女身体下坠,直至木柱「自口鼻穿出,常数日方气绝」。
水浒传里关于武松怒杀潘金莲西门庆之后,还有这么一段:
大牢里取出王婆,当厅听命。读了朝廷明降,写了犯由牌,画了伏状,便把这婆子推上木驴,四道长钉,三条绑索,东平府尹判了一个"剐"字,拥出长街。两声破鼓响,一棒碎锣鸣,犯由前引,混棍后催,两把尖刀举,一朵纸花摇,带去东平府市心里,吃了一剐。
那么,王婆骑木驴究竟是一种什么刑罚呢?
所谓木驴,据历史记载,有许多种样式,大致可因当地的制造工艺水平高低,分为繁简两种。
简单的,不过是一段圆木头,下面安四条腿,像一张条凳,所不同的,第一是"凳面" 不是平的,而是呈圆弧形;第二"凳面"正中间,有一根二寸来粗、一尺多长的圆木棍儿,向上竖着,象征"驴毬"--这就是这种刑具被称为"木驴"的原因:你不是贪淫么,驴毬最大,让你临死之前充分享受!女犯被判剐以后,就把她全身衣裤剥光,把她强按在木驴上,关键的一笔,是一定要把那"驴毬"插进女犯的阴道里。女犯负痛,当然要挣扎,所以还要用四枚大铁钉把女犯的两条大腿钉在木驴上,然后由四名大汉抬着木驴游街。游街队伍的前面,敲着破鼓、破锣--之所以一定要用破鼓、破锣的原因,绝不是没有好锣好鼓,而是一定要和县太爷出行的"鸣锣开道"有所区别。在游街的过程中,还要用带刺的荆条--也就是《水浒传》中所写的"混棍"--抽打女犯的后背,要她高喊:"我是谋杀亲夫的淫妇,大家来看我的下场!"--这是中国传统酷刑中,专门用来对付"红杏出墙"又加"谋杀亲夫"的妇女的。充分体现了男权社会、夫权社会对"不守妇道"女性的残酷摧
有类似腐刑(宫刑)的,叫幽闭
就是用小锤子击打女性的腹部使子宫脱落。
向来不大有人提起那方法(幽闭,对女性的宫刑),但总之,是决非将她关起来,或者将它缝起来。近时好像被我查出一点大概来了,那办法的凶恶、妥当,而又合乎解剖学,真使我不得不吃惊。——鲁迅《病后杂谈》
关于“幽闭”,古书很少作注,我们只能从史书的片言只语中知其大概,例如“牝剔去其筋,如制马豕之类,使欲心消灭”。对女犯施行的宫刑,开始于秦汉。
“用木槌击妇人胸腹,即有一物坠而掩闭其牝户,止能便溺,而人道永废矣,是幽闭之说也。今妇有患阴颓病者,亦有物闭之,甚则露于外,谓之颓葫芦,终身与夫异榻。”用今天的话来说,“幽闭”就是人为地造成的子宫脱垂,这是古代残暴的统治阶级或是从病人身上,或是从制服牲畜之中受到“启发”而“发明创造”出来的。
与对男子的宫刑一样,死于“幽闭”的妇女是无法统计的。此外,还有私刑中的“幽闭”,据褚人获《坚瓠集》记载,有不少官绅家中的妒妇虐刑婢媪,“捣蒜纳妾阴中,而以绳缝之”,或“以锥钻其阴而锁之,弃钥匙于井”等等。可见,这一类的酷刑不但在朝廷中用,官绅之家也用,肆虐面很广。
值得注意的是,“幽闭”最早的记载见于《尚书·名刑》。从周秦到明清受此刑而死的妇女决不会少(她们可没人象司马迁一样留下芳名来)。古人亦认为这是仅次于死的酷刑(见《汉书·孔安国传》)。所以王夫之说:“国初用此,而女往往多死,故不可行也。”大概正因为这样,此刑渐废。
古代刑法千千万,哪种是专门针对女性的?
笞杖,在古代女性地位极其低下,如果成为女囚所面临的处罚也更加可怕。犯的错即使不严重也要在大殿上当众脱裤子,还会有专门的人来打屁股;犯了重罪的人,是要脱衣服游街示众的,甚至在牢里还要受到侮辱。笞杖这个刑法在古代应用还是很广泛的,宋元两代更是有史料记载的。
拶刑,这是一种施加于身体上的酷刑。各个朝代,女犯不说出实情,官员就会采用这种酷刑来逼她们。这种刑罚用拶子套入手指,再用力紧收,是旧时的一种酷刑,残酷无比,一般人是受不了的,有很多女犯就是丧命于此的。
裸刑,女人犯错会实行裸刑,会有无赖酒鬼聚集看她们的裸体。古代中国人的思想还是很保守的,所以做不到像外国人那样可以欣赏裸体美,更别说作画了。在当时看来,把裸体暴露在外是一种极其羞耻的事情,是一种奇耻大辱。对女性实行裸刑,就意味着她以后的人生注定要受到别人的嘲笑了。
我认为在中国历史上最残酷的刑罚就是裸刑了,这个刑法不光是身体上的疼痛,更多的是心理上要接受世人的鄙夷。裸刑对一个女人来说就是后半生都不能抬起头做人了,更不要说可以嫁人了。这种基于人格上的侮辱,对于女人的打击往往是巨大的,是毁灭性的。这也是男权社会下,女性受到不公平待遇的一种体现,专制统治下根本没有给过犯人改过自新的机会。
古代专门对女性使用的刑有哪些?
一、古代中国官方的最常用的是捋指,也用裸体杖 背等。 民间常用的残忍刑罚有如下几种:
1、骑木驴
一种针对女性犯人的酷刑。所谓木驴,其实就是一头用木头做成的驴,木驴背上,竖着一根大拇指粗的尖木桩。当女犯被强行按坐下去时,那根尖木桩就直直地刺进了她的下身。而且,随着木驴的走动,那根尖木桩也一伸一缩,直弄得女犯下身鲜血淋漓,痛得撕心裂肺,很多受此刑的女犯往往会惨死在木驴上。在古代,这种刑罚常常用于惩处所谓的偷情淫妇。
2、破身
一种针对处女的酷刑。古代一些贪官酷吏为了自己的目的,强行破坏女犯的处女之身。要么指使凶猛男犯或下属强奸、轮奸女犯,要么指使几个粗壮女人捉住女犯,剥掉衣裤,用一小木棍插进女犯阴部,鼓捣几下,使女犯处女膜破裂。传说《杨乃武与小白菜》中的小白菜就惨遭此刑。
3、幽闭
一种针对女犯的宫刑。目前有两种解释,一是将女人终生监禁在深宫之中,俗称“打入冷宫”;一是用特制的锤子捶击女犯的胸腹,直至女犯子宫脱垂,掉出外阴,使其终生受罪,无法结婚和生育。
4、霹雳车
一种据说是专门对待女犯的酷刑。它可以连续发射利器,针对女犯的胸腹或生殖部位,以“巧”而缓地置她们于死地。此刑传说由隋唐之间的周宣帝发明。
5、除晦烙印
一种针对“进门寡”女性的酷刑。所谓进门寡,就是一些闭塞地区称呼那新婚不到百天,丈夫便死掉的女人。婆家人最是忌恨她,认为她是“八败克夫命”,所以就施之以“除晦”、“烙印”。指使几个粗壮女人强行用剃刀剃去她的阴毛,以消除晦气,叫做除晦;接着,又使人用特制烙铁,烧红后按在她的阴阜上,留下印记,或者烙上其夫的名字,这叫烙印。
6、封阴
一种针对“偷情女”的私刑。强行将受罚女赤裸绑缚在一块门板上,然后用生猪血泡一团金丝线,穿在针上,使人将此女的大阴唇一针一针地缝合起来,使其终身不能嫁人。
7、接铜阳
一种土匪虐待女性的酷刑。将赤裸受刑女绑缚梁柱上,使其两腿叉开,下面放一熊熊火炉,火炉上放一可以活动的铜制阳具。打手一踩踏板,铜阳具便飙升起来,向女人阴部恨恨地戳上去。如此一踩一放,铜阳具一伸一缩,女人受其烫伤,痛苦无比。
二、古代日本惩罚女犯的12大变态酷刑
1.穿胸
这种刑法一般是在战争时候对待敌国女性战犯的。这种刑法不是我们想象的从胸口刺进去,而是用蒂尖的铁棍从侧面穿透胸部,然后挂在木竿上面示众。
2.剖腹
日本古代有女性忍者,执行任务失败被抓之后,一般不让她自杀,而是剥光了衣服放在木板上,然段用尖刀从胸骨中间拮进去,一直划到小腹部,之后内脏都会流出来,惨不忍睹。
3.铜烙
这是一个比较变态的刑法,一般用于通奸的女人。道具是一个铜棍,插在炉子上面,炉子烧热,铜棍就会烤的通红。把女犯人绑在架子上面,然后把阴道对准棍慢慢放进去。
4、捆绑
日本战国时代,抓到敌国女人之后用一种韧性很好的钢绳捆起来,而且捆的很紧,绳子末端穿一个铁环,然后用一个类似于辘轳的东西拽那个钢绳,最后犯人的骨头都会被勒断。.
5、板烧
这个刑法类似于烧烤。即把钢板烧热,然后把犯人剥光放在上面。直到烤熟。
6、开颅
把犯人锁在铁箱子里面,只漏出头部。然后用一个大锤子砸下去,后果可想而知。
7、挖胸
把女犯人的胸部用利刃割下喂狗。这个比较变态。日本人是怎么想的?
8、万箭穿身
把犯人绑在一块大木板上,然后就有10几个弓箭手站立旁边。行刑官下令射在哪里,马上就会有如雨点般的弓箭射在犯人的那个部位。如果遇到变态行刑官的话。
9、砧板拖
中间放一块铁板,上面有密密麻麻的突起的小铁块,一般比较锋利,是铸造时铸的。两匹马拉着犯人在上面来回拖拽——当然犯人要赤身裸体。结果就是……
10、断指
把犯人的10根手指截下,不过不是用刀砍,而是生生拽下来。很多犯人受刑之后都死于剧痛。
11、绞刑
这个刑法有点特殊,不是把人吊起来,而是用绳子缠住犯人脖子,然后有两个人拽两头,直到犯人断气为止。这个刑法还比较人道。
12、杖腹
把犯人四肢分开,成“大”字型绑住,然后用木棍击打腹部。结果往往是子宫破裂,内脏碎裂,大腿下面好多血
盘点中国古代残忍的八大刑具,专针对女性,第八种最没
盘点中国古代残忍的八大刑具,专针对女性,第八种最没人性-骑木驴游行。
骑木驴游行:这是古代对于那些与奸夫谋害亲夫的女人所用的刑法。在长木板的中间放一根大约二寸粗,一寸多长的圆木橛子竖放。然后将女犯人的衣服全部剥光,将阴户对着粗木橛直插进去,由四名壮汉抬着游行。
到了明清的时候,这种刑法更加的变态,在木橛子下面加了一个活动机关,并且还加了一个针对肛门的木橛。这让木驴移动的时候,对女性造成极其强烈的刺激与凌辱感。
古代社会对于女性的看待,常常以贞洁论女子的德行。冰清玉洁、守妇道的女性甚至能得到统治者的褒奖,给予贞洁牌坊作为最高评价。所以,古代女子对于清白可以说是用生命看待的。而骑木驴游行对于女性来说,无疑是精神上的还是身体上,都是巨大的打击。
所以,在那时,女性是宁愿被砍头,也不愿被下狱受骑木驴游行的。
扩展资料:
古代的八大酷刑如下:
1、吊半边猪
将女犯人一侧的手脚拇指全部都捆绑在一起,悬吊起来之后,在另一侧的手脚上悬挂上重物,让身体极度的不平衡,有一种撕扯感。
2、吊乳头
用细绳子将两个乳头栓住,然后将女犯人悬吊起来,就只让两个脚尖着地。
3、吊鸭子凫水
用绳子将女犯人的双脚捆起来,让人头朝下,然后不断的将她的身体浸入水中,被呛的快要昏迷的时候,再把犯人拉出来。不断反复,让人极其难受。
4、针刑
扎指甲缝,将女犯人的双手固定在木架或椅子的扶手上面,然后把缝衣针从手指甲缝里面刺进去,十指连心,这种疼痛感是非常强的。
扎乳头,用大号的缝衣针去扎女犯人的乳头,如果这样女犯人还不招,就会将针钉入乳房的深处,非常的残忍。
扎阴蒂,生殖器官也是女人最为脆弱的地方,阴蒂也是最为敏感的地方,扎阴蒂会给女犯人带来极其强烈的疼痛感,并且还会让行刑者得到极大的满足感,非常的残忍变态。
5、囚车游行
这跟一般的囚车不同,颈枷将女犯人的脖子锁住,然后将双手反剪跪上去,这会让女犯人的上半身直挺,而臀部又微微的撅起来,非常的羞辱人。
6、烙刑
这是一种非常古老的刑法了,看过封神榜的人都知道,这是纣王和妲己发明出来的。将铜柱烧红之后,把犯人衣服脱了,用肉贴上去,极度的残忍。
7、站砖
古代的时候女子都会缠脚,导致骨头都特别的畸形,如果不裹着脚,不穿鞋,基本上是站不住的。而站砖就是将女子的鞋和裹布都拿掉,然后站到砖上面去。不到半个小时人就撑不住了,越往后越难熬,直到晕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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